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 厂房二区项目(一标段)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区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开发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区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开发区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5.3486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16851万平方米 ; 生产园区和科技园区总包(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生产园区大土堆外运、打井、改建、新建);具体建设内容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1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准化
厂房二区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114G2507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标 准化厂房二区项目 已由 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 ,项目业主为 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银行贷款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产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区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开发区
2.3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 5.34866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616851万平方米。 (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5247.76平方米)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生产园区和科技园区总包(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生产园区大土堆外运、打井、改建、新建);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4计划工期:一标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共419日历天;(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
一标段: 控制价: 227094873.08元;其中:
建筑项目控制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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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 |
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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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厂房 |
6936566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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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 1 |
69184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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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 2 |
687231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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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 |
1059717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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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1 |
285506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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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2 |
284991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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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3 |
497475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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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4 |
28409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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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5 |
28409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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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 6 |
28409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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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门卫 1 |
178954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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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门卫 2 |
24339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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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门卫 3 |
19992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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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厂区 |
555507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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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厂区 |
622826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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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库房 |
2598099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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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库房空调及厨房设备 |
174231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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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房 1 |
840642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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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房 2 |
527105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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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房 3 |
96571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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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门卫 2 |
179047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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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门卫 3 |
384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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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园区景观 |
1780616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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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景观 |
215321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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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 |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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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园区围墙修复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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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支架 |
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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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体量化 |
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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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 -生产园区 |
32220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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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 -科技园区 |
197551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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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井 |
300000 |
(各项报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控制价)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并提供连续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8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e)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存在以上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含围标串标等,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承诺);
3.10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7月1 1 日 22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22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8 月 1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地点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9.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 0451-57083758 。
9.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1-57083758
招 标 人: 木兰县龙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 木兰县
联 系 人: 王宇宙
电 话: 15846094000
代理机构: 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南路 169号1栋10层1016号
联 系 人: 宁先生
电 话: 1390461804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