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工业园区
- 范围: 新建浅圆仓24座,总仓容20.88万吨;配套提升塔4座,控制室2座,业务楼1座;一站式服务中心、机械器材库、消防水池、雨水调蓄池、门卫大门等辅助生产设施;道路、地坪、土方、挡墙、绿化、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 概况: 新建浅圆仓24座,总仓容20.88万吨;配套提升塔4座,控制室2座,业务楼1座;一站式服务中心、机械器材库、消防水池、雨水调蓄池、门卫大门等辅助生产设施;道路、地坪、土方、挡墙、绿化、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1
- 开标时间: 2025-05-21
项目详情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206G2504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 (项目名称)由 拜泉 县 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 2409-230231-04-01-47241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和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70% 和企业自筹 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工业园区。
2.3 项目概况: 新建浅圆仓 24 座,总仓容 20.88 万吨;配套提升塔 4 座,控制室 2 座,业务楼 1 座;一站式服务中心、机械器材库、消防水池、雨水调蓄池、门卫大门等辅助生产设施;道路、地坪、土方、挡墙、绿化、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2.4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补助和企业自筹。
2.5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 5 日历天 、 初步设计 3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7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 392.0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2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 粮食工程 ) ”
3.3 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应提供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 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
3.5 其他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其他设计人员数量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配备其他设计人员,并承诺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投标文件中自行响应,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8.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8.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2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 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8.3 投标截止之日前上一年度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2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0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7.3 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央储备粮拜泉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 梁冬伟
联系电话: 0452-7667006
招标代理机构: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14 层
联系人: 于铮、姜宇、任鹤、郑楠楠
电 话: 13426389110 、 18515870723 、 17301076682 、 15901537110
1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 号办公区
电话: 0452-7668125
12. 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 网址: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 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 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北楼 306 室
电话: 0452-7668986
12.2.2 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 号办公区
电话: 0452-766812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