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A1标段、A2标段、A3标段
- 项目名称: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A1标段A23标段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
- 规模: 饶河县大佳河乡至桦林村(Y614230524)提质改造工程起点位于S308省道,终点位于桦林村,路线全长3.406公里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 ; 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9
项目详情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QT0000G230410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 项目 已由 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以 双交字【 2022 】 194 号、 196 号、 197 号文件 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 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及地方自筹资金 , 招标人为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 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
。
2.
2建设规模:饶河县大佳河乡至桦林村 (Y614230524) 提质改造工程起点位于 S308 省道,终点位于桦林村,路线全长 3.406 公里。全线共设置涵洞 2 道(均为拆除重建),平面交叉 16处;标志牌 27 架,里程碑 4 块,公路界碑 14 块,道口标柱92 根。饶河县双河村至山河村公路 (Y616230524) 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双河村与省道 S308 交叉道口处,途经双河村、二林子村、奋斗村和山河村,终点位于山河村西侧出口处,路线全长 11.704 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 2座(利用)、涵洞 10 道(其中:4 道利用,6 道拆除重建)
;
平面交叉
21 处,标志牌 38 架,里程碑 12 块,公路界碑 48 块,道口标柱 260 根
。
饶河县山里乡至新利村公路
(Y617230524) 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山里乡十字交叉道口处,途经山里乡、山河村、三道岗村和新利村,终点位于新利村北侧出口处,路线全长10.881 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 2座(利用)、涵洞 3 道(均为拆除重建),平面交叉 37 处;交通标志 69 架,标线 665.5 平方米波形梁护栏 1338 米,附着式轮廓标 41 个,道口标注 180根里程碑 11 块,公路界碑 44 块。
2.3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饶河县
。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
5
标段划分:
3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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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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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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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线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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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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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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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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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饶河县大佳河乡至桦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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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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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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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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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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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
饶河县双河村至山河村公路
)
|
11.704公里
|
本项目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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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5,8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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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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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饶河县农村公路改建项目施工(饶河县山里乡至新利村公路)
|
10.881公里
|
本项目
路基、路面、
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
31,754,895.00
|
2.
6
计划工期:
2023年05月15日-2024年04月30日,共351日历天
,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7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 8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最低要求):
A1、A2、A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最低要求):
A1、A2标段投标人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包含养护工程)
。
A3标段投标人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独立完成一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包含养护工程)
。
投标人业绩应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要求:/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持有
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企业为其缴纳
(
202
3
年
1
月至
202
3
年
3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本人执业过程中未被计入从业诚信黑名单。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并持有
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提供企业为其缴纳
(
202
3
年
1
月至
202
3
年
3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本人执业过程中未被计入从业诚信黑名单。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 2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
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
0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投标。
3. 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9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 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5
月
09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2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3年 05 月 09 日 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 3 本项目投标保证 金金额: A1标段2.5 万元人民币 , A2标段15 万元人民币 , A3标段30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应采 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使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
(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的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
(
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69-5667906
招
标
人
: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饶河县
联
系
人:耿主任
电
话:0469-5622909
招标代理:黑龙江东普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鲁商铂悦公馆商服
C栋3层C302室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
0451-88151188
电子邮箱:
987495234@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