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
- 范围: 牡丹江市城区供水经营权服务范围涵盖牡丹江市区、桦林镇、铁岭河镇、温春镇及江南新区生产、生活用水的生产输配服务,日综合供水能力25万立方米,项目设施包括2座净水厂、加压泵站、供水管网以及净水厂污泥处置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9
项目详情
牡丹江市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
相关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招标人
为
牡丹江市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牡丹江市财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牡丹江市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牡丹江市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2.
2服务
地
点:
牡丹江市
。
2.
3
计划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年(如绩效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
4
招标范
围:
牡丹江市
域内
城市供水委托运营服务
,
负责
供给牡丹江市域内用水单位及个人用水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5
服务范围:
目前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涵盖牡丹江市区、桦林镇、铁岭河镇、温春镇及江南新区
,
未来如有调整需双方达成一致
。
2.6
供水范围: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以及特种用水等
。
2.7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供水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实施细则要求
,同时
满足
招标文件
第五章
“
委托人要求
”
。
2.8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
9021.00万元/年。
2.
9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采用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10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或
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其他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
或其他证明资料
经营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水的生产及供应、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务及环保行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
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
备注说明:投标人附以上查询截图页,应在查询截图页上附查询截图的日期。查询日期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5
年
0
6
月
18
日
1
9
时
00分至202
5
年
0
6
月
25
日
1
9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9日
0
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0
9时00分
。
7
.3
评审
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号
)
。
8.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
《关于发布牡丹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的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关于调整“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人员库成员组成的通知
,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
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
0453-6951377
招标人:
牡丹江市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
联系人:
郝
先生
联系电话:
1
3512567858
招标代
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
西二条路
396号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
0453-6412088
电子邮件:
hljshengpin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