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大兴安岭地区16处起降点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5-08-1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大兴安岭地区16处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2.2.1一标段: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行政区范围内
  • 规模: 建设大兴安岭地区16处起降点 2.3.1一标段:建设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行政区范围内9处直升机起降点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大兴安岭地区16处起降点施工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12 12:54:01
存证哈希值:
678F6C6663E4F954572890A7F7B8A1CDB4AF8CE13CD5BBA7250B918252F33394
区块高度:
12269113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QT0000G25081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应急厅 《关于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黑应急发〔 2025〕75 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占总投资 80%,地市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北部片区直升机起降点建设项目( 大兴安岭地区 16处起降点 施工 )。

2.2 建设地点:

2.2.1一标段: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 市行政区 范围内(图强林业局常青林场、阿木尔依林林场、阿木尔青松林场、加林局河口林场、松岭砍都河林场、新林宏图林场、新林富林林场、塔河盘古林场、塔河马林林场)

2.2.2二标段: 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 市行政区 范围内(图强林业局潮满林场、呼中林业局呼中林场、呼中林业局呼源林场、松岭壮志林场、塔河县塔河镇、塔河县瓦拉干镇、韩家园镇)

2.3 建设规模 建设 大兴安岭地区 16处起降点

2.3.1一标段:建设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行政区范围内9处直升机起降点。

2.3.1.1 图强林业局常青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2阿木尔林业局依林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3阿木尔青松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4加林局河口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护坡、台阶、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5松岭砍都河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6新林宏图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25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7新林富林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8塔河盘古后山隔离带起降点,占地面积25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护坡、台阶、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1.9塔河马林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36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二标段:建设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行政区范围内7处直升机起降点。

2.3.2.1图强林业局潮满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25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护坡、台阶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2飞虎山27#线起降点,占地面积64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护坡、台阶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3呼源林场红峰77#线起降点,占地面积64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4松岭壮志林场起降点,占地面积64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5塔河县指挥中心起降点,占地面积64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6塔河县瓦拉干镇起降点,占地面积25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护坡、台阶、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线、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2.7韩家园起降点,占地面积6400.00㎡,其中新建混凝土硬化625.00㎡,新建安全区步道砖531.00㎡、新建截水沟、周边沙土带及连接便道等,并划设直升机标志、安装风向标、锁机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9 1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0 15日,总工期: 34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2.6 质量 要求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一次验收合格。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 两个 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5337810.34

2.8.1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7562934.98元,其中:

2.8.1.1图强林业局常青林场起降点:1016109.1元;

2.8.1.2阿木尔林业局依林林场起降点:550001.3元;

2.8.1.3阿木尔青松林场起降点:655321.97元;

2.8.1.4加林局河口林场起降点:771746.52元;

2.8.1.5松岭砍都河起降点:821666.04元;

2.8.1.6新林宏图林场起降点:799781.02元;

2.8.1.7新林富林林场起降点:1227215.88元;

2.8.1.8塔河盘古后山隔离带起降点:701499.93元;

2.8.1.9塔河马林林场起降点:1019593.22元;

2.8.2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7774875.36元,其中:

2.8.2.1图强林业局潮满林场起降点:858431.3元;

2.8.2.2飞虎山27#线起降点:1270990.89元;

2.8.2.3呼源林场红峰77#线起降点:1191223.15元;

2.8.2.4松岭壮志林场起降点:1073726.03元;

2.8.2.5塔河县指挥中心起降点:966398.63元;

2.8.2.6塔河县瓦拉干镇起降点:987455.84元;

2.8.2.7韩家园起降点:1426649.5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同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 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5.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年 8 12 20 00分至2025年 8 19 2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5年9月4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长江路 130号)。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 监督 与受理投诉单位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招标人: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53号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010075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 88

联系人: 尚女士、柴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1888888转3095

电子邮箱: yw9@zzgj.net.cn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