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10号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221295.2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1万平方米
- 范围: 项目用地面积221295.2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2.1万平方米。建设自动立体仓储、控温仓储、智慧云仓等现代仓储设施,配套建设场区相关基础设施工程及应用现代数智化信息技术和先进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公告内容发布为准 ; 本工程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工程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07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
QZ0100G25011
招标编号:
HTCL-ZB-
252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
已经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代码:
2501-2301100-04-01-355821
,
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香坊粮食
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
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
10
号
2.3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221295.25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12.1
万平方米。建设自动立体仓储、控温仓储、智慧云仓等现代仓储设施,配套建设场区相关基础设施工程及应用现代数智化信息技术和先进设施设备
。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本工程全过程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
2.6.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
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前期报建涉及的相关的环评、能评、抗震、防雷、职业健康、社会风险评价、
规划调规、控详
、俢详编制及手续办理等相关评价编制、评审并获得批复)、勘察管理、设计管理(
BIM
软件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编制必要的相关消防、人防、节能、质量、安全等验收报告)、收尾管理、信息管理及编制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检测报告(如桩基础检测等)。
2.6.
2
工程勘察:
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
2.6.
3
工程监理: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全过程服务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6.
4
招标代理
: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招标代理方面工作。
2.6.
5
工程造价咨询: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工程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费用动态监控,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财务审计的配合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8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9,480,720.00
元
(
不含招标代理费
)
,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为
16,252,720.00
元,工程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
1,792,640.00
元,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
6,685,280.00
元,
工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
为
4,750,08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
2
)勘察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
3
)监理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及
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4
)
招标代理
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5
)
工程造价咨询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并具备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
职称
证书,
项目管理负责人
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3
工程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4
工程监理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5
招标代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具
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招标代理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6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投标人拟派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的要求(工业厂房建筑及仓储类建筑),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5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及招标代理负责人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及招标代理负责人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
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4
日
18
时
00
分至
20
2
5
年
2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
.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6.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
分离方式招标,评标方法为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发布。
10
.其他
10.1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
为: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
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
84518544
、
84503329
。
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
10
号
联系人:
王明明
电话:
1389574071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电话:
0451-82364726
联系人:张国政、吴罡
电子邮件:
hljszb2@163.com
日 期: 2025 年 2 月 14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