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ZC-2024-031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6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大庆市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6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项目交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6 12:15:13
存证哈希值:
AB471851978C2BFD04C54412F0416615708388F1DE19A9633B11ACA714CD5494
区块高度:
12673873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6 套抵顶热费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4-031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 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 1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03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64

2

31.01

0.1

标的 2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681

137.26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39

2

30.77

0.1

标的 3

住宅

3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04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3.34

2

31.67

0.1

标的 4

住宅

4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755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4.03

2

3 2.33

0.1

标的 5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634

137.26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39

2

3 0.77

0.1

标的 6

住宅

2

混合结构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24

138.32

大庆市龙凤区龙新热力有限公司

32.64

2

31.01

0.1

序号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备注

标的 1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201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03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 2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202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681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7.26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 3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301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04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 4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1单元401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755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 5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2单元201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634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7.26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标的 6

大庆市龙凤区 龙新热力 有限公司

龙凤区龙华路 369号吉祥馨苑小区C-14号底层车库住宅楼2单元202

黑( 202 3 )大庆市不动产权第 00 58824

宗地面积 799.04 /房屋建筑面积138.32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2082年4月22日

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属大庆市热力集团龙新热力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标的转让方: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2. 交易行为批准方: 此次房产转让经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第 7 1 次董事会 会议决策,已经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备案。

3. 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慧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报字( 202 3 )第 2063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3 4 7 日为评估基准日, 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197.43 万元。

4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 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 “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 线上培训中 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9日09时-2024年4月12日17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 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 4 12 17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 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 交纳至系统 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 “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年4月17日0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 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 2024 4 20 17 时前将电子版《成交结果确认书》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成交结果确认书》对交易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 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 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 权益方向中心申请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原路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 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 现场查验标的, 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 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号: 23050166930000000031-0006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根据法定规定各自 承担相关费用。

(六) 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徐海侠

联系电话: 15214408063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万宝小区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 女士

联系电话: 0459-6981693

(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 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85975736、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