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ZC-2024-053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9号楼1单元401房产转让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9号楼1单元401房产转让交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03
项目详情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
9号楼1单元401
房产转让公告
(
DGZC-202
4-053
)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
序号
|
房屋
用途
|
层数
|
结构
|
房屋所有
权证号
|
建筑
面积
(
m
2
)
|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
评估
价值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
标的
1
|
住宅
|
8
|
其他
|
黑(
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7819号
|
136.64
|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3.0006
|
1
|
43.5
|
1
|
|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
坐落
|
编号
|
面积(㎡)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
日期
|
|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
9号楼1单元401
|
黑(
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7819号
|
23.19
|
城镇住宅用地
|
出让
|
2081年3月14日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标的转让方: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交易行为批准方:
此次房产转让经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
会议决策,已经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
3.
资产评估情况:经
江苏象仁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
苏
)
象仁
(
2024
)
(
咨
)
字
第
019
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1
月
26
日为评估基准日,
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43.0006
万元。
4
.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转让标的房产存在以下多种瑕疵:
(
1)
房产存在外墙多处渗水、取暖设备损坏、门窗损坏、墙面发霉等情况;
(
2)
房产存在欠缴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用等情况;
(
3)
其他通过对房产现场查看以及询问物业即可明确的瑕疵。
买方知悉上述瑕疵应在买方购买房产后自行修理或解决,欠缴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用以及滞纳金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购买房产后自行解决。
6.买方对使用转让方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不持异议(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
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
平
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
“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
可
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xspx/014001/about.html
”线上培训中自行学习《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
9
时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17
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
1-2
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
在
2024
年
6
月
3
日
17
时
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
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
“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4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
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4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五、
报价规则
1.
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
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
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
4.
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
1
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
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
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
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
300
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
2024
年
6
月
7
日
17
时前
将电
子版
《成交结果确认书》
发送到交易双方邮箱指定处
。《成交结果确认书》对
交易双方
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
后以不计息方式
原路
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
权益方
向
中心
申请
后,由中心向省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
原路
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
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
现场查验标的,
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
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
中心
指定账户
。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
号:23050166930000000031-0006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
.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
.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
.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2
.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3
.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负责承担。
(六)
申请人注意当地住宅的相关政策,自行承担因不符合当地
“限购”政策导致无法成功购买房产的风险和损失。
(
七
)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
汤承志
联系电话
(报名审核电话)
:
13515126791
标的物查看地点: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
9
号楼
1
单元
401
(二)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张冉
联系电话:
0459-6981693
(
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
4009980000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34
、
85975736
、
85975750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附件
1: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6636X7
地址:南京市云南路
31-1号
乙方(买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
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坐落于
大庆市开发区嘉丽花园
9号楼1单元401
,
建筑面积
136.64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住宅
。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
号为
黑(
2023)大庆市不动产权第0017819号
。
(三)房屋平面
结构
及其四至范围
以房屋现状为准,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出让所得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本协议仅对标的房产的相关权益进行转让,不包含任何车位、车库等设施或其他构筑物、附属设施。
第二条
上述房产为毛坯状态,
乙方
确定在签订本合同前
已
前往拟出售房屋进行了详尽的查勘,对房屋的结构、用途、已知瑕疵(包括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的所有瑕疵)、坐落、质量、供水、供电、通讯、燃气、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同意按房屋现状受让、接收房产。
小区内绿地以及其他设施以成交时现状为准。
买方自行查勘或向物业服务企业咨询房产存在的任何不利因素。
第三条
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因国家房产测量规范的调整等原因,甲方现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与交易后乙方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按套计价,不受
《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面积
变化的影响。
第四条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告指定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
号:23050166930000000031-0006
本次交易不支持买方以银行贷款的形式支付转让价款,买方须一次性缴纳房屋转让价款。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将全部交易价款划入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交易专用账户后
15
日内,共同向房产权属登记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交付房产
。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
六
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起
转移给乙方。
第
七
条
针对上述房产,买方承诺知悉本条所列如下情况:
1.
房产存在外墙多处渗水、取暖设备损坏、门窗损坏、墙面发霉等情况;
2.
房产存在欠缴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用等情况;
3.
其他通过对房产现场查看以及询问物业即可明确的瑕疵。
买方知悉上述瑕疵应在买方购买房产后自行修理或解决
,欠缴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公摊水电费用以及滞纳金等因此产生的费用
由买方购买房产后自行解决。
第
八
条
上述房产不存在抵押登记以及其他纠纷(与物业、水电公司、供热公司等已知瑕疵中可能存在的纠纷除外)。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未对上述房产签订过有效的房屋转让协议。
第
九
条
乙方迟延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自迟延交付之日起按未支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乙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即视为接受房产所有现状和可知不利因素。
第十
一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
订
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
协议
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
二
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
三
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落款所列地址及联系方式,可用于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的送达地址。
第十
四
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其中甲方留执
二
份,乙方留执
二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备用
一份。
第十
五
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1、乙方如违约,所支付到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赔付给甲方;
2、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乙方交付房屋全款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资料提交手续、交付房产(移交钥匙),逾期一日,赔偿违约金40元。双方因政策原因或政府部门登记的原因未能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互不支付违约金,但仍然应积极推进履行,未能推进履行的,双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
3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告
的内容,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江苏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
名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