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院区内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740平方米,全过程咨询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 范围: 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1740平方米,全过程咨询包括地质勘察、工程监理、施工图纸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防异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造价审核、防雷检测安装服务、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估和水资源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估等 ; 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防异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防雷检测安装服务、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估、水资源影响报告编制与评估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24
项目详情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1100G231101002001
1
.招标条件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
发改社会
[2022]745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河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黑河学院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河学院中俄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实训楼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黑河市学院路
1
号,黑河学院院区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4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1740
平方米,全过程咨询包括
项目管理、
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
2.4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完成
。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等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
: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监理管理、参建单位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6.
3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及
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
招标控制价:
245
万元。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1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要求为对投标人专业资质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行业资质或综合资质均予以认可。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明确
工程造价单位
为联合体牵头人
;
3.2.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
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
联合体中出具监理资质的一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要求为对投标人专业资质的最低要求,如投标人具有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行业资质或综合资质均予以认可。
3.2.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可)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提供
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近三个月
)
。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
项目管理
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3.3.3
工程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任命书)
;
3.3.
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4.1
监理
管理机构人员:人员配备齐全提供相关证书,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3
人、监理员
3-4
人。合计
6-8
人。(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3.4.
2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
上述
班子除外),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
信誉要求:
(
1
)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人各
方
)及其法定代表
人
(联合体投标人各
方
)
、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
2
)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
,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截图盖电子印章),近三年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将被拒绝
。
3.6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
2020-2022
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新注册的企业从第二年开始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由牵头企业提供)。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11
月
1
日
17
时至
202
3
年
11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工程造价单位)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文件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6.3
开标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江路
12
号
)
第三
开标大厅(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河学院
地
址:
黑河市
学院路
1号
联
系
人:
关先生
电
话:
0456-68421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
70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456-8221838
监督部门:黑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
0456-8248816
2023 年 11 月 1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