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盛世华庭1号楼-103室106室拍租项目(3.16)交易公告

黑河市发布时间:2026-03-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河市盛世华庭1号楼103室106室拍租项目3.16交易
  • 范围: 准。 (五)承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对所租赁房屋进行动迁或征用时,承租人需无条件对租赁房屋进行腾退,剩余租金由出租人退还承租人,其他水电及已经投入的成本不予赔偿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27 10:57:53
存证哈希值:
C9CDF720A86BA2A9D10C8D7E4E7EAA53FB4AB156954F214E0C9B62175C2323D9
区块高度:
18873213

一、 标的情况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接受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对 其单位闲置资产 进行公开拍 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拍租标的

租赁期

建筑面积(㎡)

起拍价格

(万元 /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竞价阶梯 (万元)

备注

1

黑河市盛世华庭 1 号商住楼 -000103 室商服租赁权

三年期

236.92

4

(整体拍租)

0.5

0.05

半地下 1

黑河市盛世华庭 1 号商住楼 000106 室商服租赁权

三年期

165.53

地上 1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标的转让方: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亚资评报字 202 5 H96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年10月14 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4万 /年

3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 202 6 3 2 08时 30分至 202 6 3 13 15时00分止。

(二)报名时间: 202 6 3 2 08时 30分至 202 6 3 13 15时00分止。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 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 6 3 13 17 时 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 “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 202 6 3 16 9 时00分

(八)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 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四)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 202 6 3 16 17时 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向权益方申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由权益方在省平台提交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价项目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处置单位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租赁(合同)期限 详见上表 租金 按年支付 ,具体支付时间合同中另行约定 。(成交价 /年=租金/年)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经营范围及各项条款以合同为准。

)承租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对所租赁房屋进行动迁或征用时,承租人需无条件对租赁房屋进行腾退,剩余租金由出租人退还承租人,其他水电及已经投入的成本不予赔偿。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水、电、气、收视、通讯费 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供热费 具体咨询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并于合同中约定

)标的物是否有陈欠费用须承租人自行查询,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在经营过程中违章搭建、扩建,不得将标的转租、分租;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

)承租期内该标的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通信、水电、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升级、门前三包等事项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上述产生的一切费用。

)承租人对标的进行装修、装潢及安装设备、设施时,需将方案告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所需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十一 )承租人装修标的时,需向委托人提供装修方案,标的承重墙及主体结构不得拆改破坏,不得对标的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十二 )承租人租赁本标的用于经营时应充分了解经营条件,须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超出规定允许范围及要求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承租人自行承担。委托人、 拍卖人 概不负责。

十三 )成交后,承租人应自成交当日,将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等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承租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 )竞拍成功后承租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十五 )标的物移交手续由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承担。

十六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及须知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署《 租赁合同 》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6-8988899(拍卖公告)

吴女士 联系电话: 17644292625(看样电话)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78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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