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7-1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富锦市境内
  • 规模: 路线全长29.967km,路线起于国道京抚公路K1887+487处(大榆树镇东侧)自西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于国道京抚公路K1919+583处;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12.0m,路面宽10.5m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富锦市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29.967km,路线起于国道京抚公路K1887+487处(大榆树镇东侧)自西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于国道京抚公路K1919+583处;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基宽12.0m,路面宽10.5m ; 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标段项目名称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公路等级及里程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SJ1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本项目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0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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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2 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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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848

国道京抚公路( 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京抚公路( 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关于国道京抚公路(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 36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投资及 地方 政府 自筹 ,招标人为富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道京抚公路( 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 富锦市境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29.967km, 路线起于国道京抚公路 K1887+487处(大榆树镇东侧)自西向东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终于国道京抚公路K1919+583处;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 8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 路基宽 12.0m,路面宽10.5m。共设置桥梁104.08m/3座,涵洞24道;设置立体交叉3处,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21处;养护道班1处。工期为2年。总投资33515万元人民币。

2. 4 资金来源: 交通运输部投资 (62.59%) 地方 政府 自筹 (37.41%)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工程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含预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 。以及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竣工所需图纸和文字材料等。

2. 6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内容划分为 1个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公路等级及里程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SJ 1

国道京抚公路( G102)大榆树至二龙山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二级公路

路线长度 29.967公里

686

2. 7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 )在合同签订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3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 0 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 )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 4 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 8 质量目标要求: 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深度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 2007〕358 号)的要求,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 9 安全目标要求: 勘察、设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20公里以上(含20公里)的二级公路及以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或累计完成过里程在60公里以上(含60公里)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注:( 1)业绩指的是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如投标人业绩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可按照里程2倍折算,即10公里一级公路业绩等于20公里二级公路业绩;

2)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1)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任意连续缴纳 3 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6月01日至今)中不得因为施工图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公路设计企业被认定为D级;

注: 1、2022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2、投标人须对信誉要求第(1)(2)(3)项按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无需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3.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设计的单位;

1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分工;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 )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 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 1 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则只评定牵头单位信用评价)如投标人202 2 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 20 21 年度交通运输部无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 202 1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 20 20 年度交通运输部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或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设计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级对待。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双方均在承诺书上盖章)、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07 13 00 00分 2023年 07 18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工作。

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8 04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线上远程(第一信封)开标时间为2023年 08 04 9时00分,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发生的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8.开标方式

8.1 线上远程开标时间:2023年 08 04 9时00分,请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1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进行公示。

将公示以下内容:

10.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及勘察设计服务期;

10.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10.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10.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11.联系方式

人:富锦市交通运输局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中央大街 461号

人:温先生

话: 0454-23238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 24号1306

人:佟先生

话: 0451-59029666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 518号市政府3号楼

话: 0454-677000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