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理智能化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
- 规模: 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技术要求,对哈尔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普查,建立哈尔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 范围: 本项目对市9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进行整合、补测,建立并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数据长效管理机制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6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理智能化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3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理智能化项目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
[2022]1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理智能化项目
。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
建设规模: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
技术
要求,对哈尔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普查
,
建立哈尔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一是哈尔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普查范围为哈尔滨市
9
个
行政
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双城、阿城、呼兰、松北)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含穿越城市建成区的公路)、街巷,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以及广场、公园绿地等其他公共区域(地下管线普查范围不包括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
总普查面积
676
平方千米
(其中
地下管线
普查
面积
442
平方千米
),
对
穿越非普查区的主干管线和其他各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为保持其连通性、完整性,也应进行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地下工程管线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和其他地下工程三大类:地下工程管线设施包括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雨污
合流、
热力、燃气、电力照明、广播电视及信息通信、综合管廊、工业管线
等
及
其
附属设施,地下交通设施包括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地下道路、地铁、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其他地下工程包括人防工程、地下河道、其他地下空间、废弃工程
等
;普查内容包括各类普查对象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技术信息和隐患信息,形成数字化档案、调查表格、测绘图件和三维模型,并整理入库。二是哈尔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内容包括数据库建设、平台研发(具有数据采集更新、设施综合管理、项目会签
、
共享服务等功能模块)、
对
现有
“
智慧管网
”
及
“
地下综合管廊运维监管平台
”
系统
进行
整合及运维
,
升级完善安全防护设备,满足不低于等保三级的信息安全防护,并通过等保测评、商用密码测评,
建立平台长效运维所需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全时段、全过程、动态化、智能化管控。
2.4
建设期:
1
年。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评标、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范围:
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网改造综合管理智能化项目
建设
全部工作。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
5
6
49.45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
或
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
具有
测绘或测绘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
3.3
其他人员要求:
配备不少于
9
名(每个行政区
1
名)具有测绘
或测绘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
的
技术人员,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
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2
年
8
月
至
2023
年
1
月
)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
下载
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3
年
03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7.
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
电子投标工具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技术方案的内容。
8.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
中标人如违反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10.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近
3
年(
2020
年
02
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wenshu.cou rt.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
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 na.gov.c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
10.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
5888
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3833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160
号北辰国际
2
3
01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0451-82277666
电子邮箱:
1358714926@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