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各乡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各乡镇 ; 本项目为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服务
- 概况: 本项目共7条公路,总长度29.3公里,公路按三级路技术标准,路面宽度6.5米,面层为20cm水泥混凝土,基层为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为5%水泥稳定(50%碎石+50%中粗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8
项目详情
2025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JL0000G25082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绥化市北林区 2024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北发改 [2023]165号 )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车购税投资和北林区政府投资共同筹集 。招标人为 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5年农村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各乡镇。
2.3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共 7条公路,总长度29.3公里,公路按三级路技术标准,路面宽度6.5米,面层为20cm水泥混凝土,基层为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为5%水泥稳定(50%碎石+50%中粗砂)。
2.4 计划服务期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 2025年 10 月 10 日 -2026年 10 月 30 日, 总工期 386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年 ,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服务。
2.6质量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相关补充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 780000.00 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20年 8 月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监理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 1)独立完成过1项里程不少于 5 km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 30 km的 三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
注: ①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投标人业绩应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如果查询不到的则提供该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证书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包含养护工程)。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倍的 三 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 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 三 级公路里程为 10公里。
3.1.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从业登记,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 提供 2025年5月-2025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国家规定的 6类人员除外)。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 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 4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 3 年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2023年度在交通运输部或 2024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均无公路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 2)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 285 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6)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下载时间为2025年 9 月 3 日 00时00分至2025年 9 月 10 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5.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6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9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 综合评估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袁超
联系电话: 15734557007
招标人:绥化市北林区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民和街 97号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 0455-288986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宁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文泰路 1286号
联系人:孟春凤
电 话: 15303651732
电子邮箱: 182465015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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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