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专用设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专用设备采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2-06
项目详情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专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
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专用设备采购。
2.
2
标段划分:本次
采购
招标全部内容划分为
1个标段,即S1标段,
具体情况如下:
|
标段
|
设备名称
|
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单类设备最高
投标
限价(元人民币)
|
最高
投标
限价
(元人民币)
|
|
S1
|
执法记录仪
(含座充电池套装)
|
套
|
30
0
|
1,155,000
|
1,450,020
|
|
移动硬盘(
2T存储
)
|
台
|
183
|
80,520
|
||
|
流量卡
|
套
|
300
|
214,500
|
注:所
有
执法记录仪须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投标文件中应附
复印件
并
加盖厂商公章,不盖章或未提供视为
投标文件无效
。
2.
3交货期
:接到
中标
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
10日内交货。
2.
4交货地点
:按照
招标
人要求地点送货、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除流量卡外,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投标
,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本项目
投标
,则其相关
投标文件
均将被否决。本项目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
投标
,若同时
投标
,则代理商
投标文件
将被否决。
3.
3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选择相应项目
,
明确所投标段
,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1
年
11
月
13
日
0时00分至202
1
年
11
月
17
日
24时00分(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
查看
“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
中相关操作手册及要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1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
.2逾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12
月
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
异议
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时间及地点
7
.1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7
.2开标时间:202
1
年
12
月
6
日
9
时
00
分。
7
.3开标地点: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379号金桂大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松北区创新三路
899号
电
话:
0451-51151021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松北区科技二街
999号
联
系 人:王
先生
电
话:
15204619326
招标代理: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
系 人:
杜先生
电
话:
0451-88100152/55337711
电子邮件
:
55553978@163.com
附件:
采购设备技术参数表
|
(一)执法记录仪(含座充电池套装)
1、★外观:尺寸≤85*58*33,且重量≤190g;
2、★硬件配置:执法记录仪内置CPU为8核、主频率≥1.8GHz;
3、操作系统:执法记录仪操作系统为安卓7.0或以上;
4、★摄像头功能:执法记录仪配置前、后摄像头,可实现点对点视频通话功能,支持外接摄像头;
5、防护等级:≥IP68;
6、★最大记录间隔时间: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记录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0.04s;
7、★视场角: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110º;
8、★夜视功能: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后,有效拍摄距离不低于5m,有效拍摄距离处可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有效拍摄距不低于10m,有效拍摄距离处可能看清人体轮廓;
9、★抗跌落:跌落高度2000mm,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共30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及其内部结构单元不应产生永久性的结构变形、机械损伤、电气故障和紧固件松动。执法记录仪内部线路、电路板和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
10、★录像加密功能:执法记录仪支持录像视频加密,加密录像需用专用播放器播放;
11、预录/延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具有预录/延录功能:可预录触发前60s的视音频信息,延录触发后60s的视音频信息;
12、★实时回传视频信息功能:执法记录仪支持双码流视频输出,可1路进行本地录像,同时1路向平台或指定地点上传视频信息;
13、★无线图传分辨率:执法记录仪可通过无线通信方式向平台传输视频图像,图像分辨率1080P/720P/480P可设置,视频文件可保存至服务器;
14、定位功能:可使用北斗、GPS进行卫星定位,提供定位信息;
15、★显示屏:屏幕亮度≥400 cd/㎡,屏幕对比度≥400:1,屏幕尺寸≥2.4in(英寸);
16、★主机接口:执法记录仪具有一个USB接口、一个Type-c接口;
17、★视频检验:在2304*1296分辨率下,视频分辨力≥900线,帧率为30帧/s,在所有分辨率下单几何失真≤15%;
18、★拍照功能:执法记录仪照片分辨率≥8512*4800,且在8512*4800分辨率条件下,照片分辨力≥1100线;
19、紧急摄录功能:执法记录仪具有开启/关闭紧急摄录功能,在紧急摄录功能开启状态下,录像过程中发生撞击时,可自动保存录像文件并重新进入摄录模式,在待机状态下发生撞击时,可自动进入录像模式;
20、电池设计:采用内置可更换电池,满足不同条件下的工作时长需求;
21、★充电时间:电池充电时间≤2h;
22、★电池工作时间: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8h;在1920×1080分辨率条件下进行视频实时图传,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3h;
23、★语音操控:具有语音操控功能,可通过语音指令控制样机进行关机、开始/停止摄像、开始/停止录音、拍照操作;
24、语音对讲:通过平台开启语音对讲功能后,终端与同一群组内终端之间或终端与平台间可进行语音对讲;
25、★视频编码格式:支持H.264、H.265编码方式,在H.265编码方式开启状态下,2560*1440 30帧/s条件下录制视频一小时录制视频文件大小≤2.5GB;
26、数据完整性:在录像过程中(录像分辨率为1080P),5min内更换电池原工作状态不应改变且数据不应丢失;
27、补光功能:执法记录仪具有白光补光灯,补光灯支持常亮方式进行补光,可实现夜间照明和夜间彩色视频录像和拍照;
28、★
4G传输性能:当设备采用H.265编码方式时,在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码率为2Mbps时,视频分辨力应≥700线,帧率应≥30帧/s;
29、★最低照度:设备输出图像的中心水平分辨力下降到标称亮度条件下分辨力的70%时,目标景物上的照度应≤3.0lx;
备注:执法记录仪参数响应情况以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评审依据,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报告或报告中未体现的参数项视为未响应,虚假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移动硬盘(
2T存储)
1.容量:2TB
2.转速:5400转
3.尺寸:116*77*133mm
4.重量:约143克
5.接口:USB3.0((兼容USB2.0)
6.颜色:黑色
7.质保:三年
8.操作系统:Win7/Win8/Win10/Windowsvista等
9.读写速度:USB3.0接口环境下:读约80-120MB/s
写约60-100MB/s
USB2.0接口环境下:读约40-60MB/s
写约30-50MB/s
(三)
流量卡
1. 设备内使用联通通讯运营商的流量卡。
2. 兼容4G、3G、2G网络。
3.流量卡为设备提供足够的数据流量。
4.具有专门物联网卡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管理,需有完善的异地容灾、SSL加密传输、安全实时监控、访问过滤以及平台安全威胁预警等机制。能够实现VPDN和隧道加密传输。
5.卡片状态实时诊断,并实时发送诊断结果与预警;
6.灵活计费,可实现卡片资费自主调整;
7.可视化账单,提供可实时查询的流量使用情况与历史详单;
8.自有卡片管理员权限与账户,实现账户下流量卡开通、禁用、流量分配、流量预警等管理功能;
9.各流量卡流量可共享。
10.流量为包年使用
|
注:
1
.★项参数
≥5
项负偏离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 投标人拟提供设备技术参数等于招标文件 中采购设备 技术参数表相应技术参数临界值的为 “无偏离”;优于招标文件 中采购设备 技术参数表相应技术参数临界值的为 “正偏离”;不满足招标文件 中采购设备 技术参数表相应技术参数的为 “负偏离”。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技术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3
)
商务评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保证金(
采用非电子保函形式
)银行进账单或电子转账凭证
中名称
、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形式)的被保证人名称与
证件名称一致。
|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并加盖单位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
投标总
报价,且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每
类设备只能有一个有效的投标报价,且不超过单类设备最高投标限价。
|
||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以辨认,且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7.3款及第4.1款规定。
|
||
|
是否雷同
|
两家或多家的投标文件内容不能有多处雷同。如有多处雷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雷同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按照
“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基础信息(提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除流量卡外,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的经销协议或代理协议)。
|
||
|
其他要求
|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
投标
,若同一制造商授权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本项目
投标
,则其相关
投标文件
均将被否决;本项目中同一种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
投标
,若同时
投标
,则代理商
投标文件
将被否决。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
1.3项规定。
|
||
|
交货期
|
接到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
10日内交货。
|
||
|
交货地点
|
按照招标人要求地点送货安装调试。
|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4
项规定
。
|
||
|
投标
有效期
|
90天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
1
.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
“
供货
要求
”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修正价格;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
部
分
:
15
分
技术
部
分
:
55
分
投标
报
价
:
30
分
其他
评
分
因
素
:
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
总
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初步评标和未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投标人。
(
1)
评标价
的确定:
评标价
=
投标函
报价
投标函
总报价
报价高于最高
投标
限价
或单类设备报价高于单类设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不再参与后续任何计算及评标。
(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无效报价外,
投标函
总
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少于等于
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
1)
|
商务评分
标准
(
15分
)
|
企业认证(
15分
)
|
1.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有CMMI4(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及以上证书(如CMMI5等),得3分;
2.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同时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是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GA/T947-2011)行业标准与《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GA/T947.2-2015)行业标准起草单位的,得3分;
4.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具备《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五星级标准认证的,得3分;
5.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同时入围2016、2020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得3分。
注:以上相关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不提供或未盖章视为不响应,虚假提供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
2.2.4
(
2)
|
技术
评分标准
(
55
分)
|
技术服务方案
及售后服务
(
15分)
|
1.根据技术服务方案完善、科学、合理,措施针对性,组织能力,服务质量等,进行评分:
(
1)一般的,得1~2分;
(
2)较好的,得2~3分;
(
3)好的,得3~5
分
。
2.
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提供合格产品及保证安装质量的具体措施,包括技术人员配备、主要设备工具配备等按照实施方案安排的安装调试人员,技术工程师的配备,工具的完备程度等,进行评分:
(1)
安装、技术人员配备
及设备工具配备
一般、配备人员数量达到
2-4人的可得1~2分;
(2)
安装、技术人员配备
及设备工具配备
较完善合理、配备人员数量达到
5-7人的可得2~3分;
(3)
安装、技术人员配备
及设备工具配备
完善合理、配备人员数量达到
8人的可得3~5分
。
3.
售后服务:
(1)
售后服务方案中维修响应时间
小
于
1
小时得
3分,
小
于
1.5
小时得
1分
;
(2)
最迟修复故障时间
小
于
12
小时得
2分,
小
于
18小
时得
1分
。
|
|
技术参数的
响应情况
(技术支持资料)
(
40分)
|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
★项
负偏离项少于
5项时
得
25
分,
第
1、
2、6、7、15、17、18、21、22、25、28、29
项技术参数每有
1项
正
偏离的,
加
1
.5
分,最多
加
15
分。
注:
需提供
招标文件第
五
章技术参数表中
参数
的相关资料。
|
||
|
2.2.4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
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
投标
总
报价
>评
标
基准价,则
投标
报价得分
=F-(
投标
总
报价
-评
标
基准价
)/ 评
标
基准价
×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
总
报价
≤评
标
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
=F+(投标人投标
总
报价一评
标
基准价
)/ 评
标
基准价
×100×E2。
其中,
F=30;E1是投标
总
报价每高于评
标
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 是投标
总
报价每低于评
标
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
E1=2、E2=1,投标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
(
4)
|
其他评审因素
|
/
|
/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1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