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3-09-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
  • 项目地址: 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
  • 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8 17:58:35
存证哈希值:
B2FF8037114A23593D6F0C7B14DB32679276353FD91C49649B01218C3435136B
区块高度:
23155175
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SG1105G230928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嫩发改发【2023】81号(项目代码:2309-231121-04-01-834718)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嫩江市嫩江镇人民政府,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嫩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同时建设大棚排水边沟1044米,水井4口。项目建设中部分工程建设过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3、招标控制价:7,470,370.27元; 4、项目建设计划工期: 2023年10月31日开工,2023年12月30日竣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中标后由承包人(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建设,不足部分的建设资金承包人(中标人)自行筹集,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经营。 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金保障能力和经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本工程招投标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截图;如有上述情况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真实并与中标企业相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嫩江市嫩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邵女士 监督电话:0456-7547407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6-826734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嫩江市嫩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嫩江市育才大街花园路69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6-7547752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456-8267345 2023年10月28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