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

嫩江市发布时间:2023-10-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嫩江镇新合村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
  • 项目地址: 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
  • 范围: 1、建设地点: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0-27 15:41:1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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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4627670

嫩江镇新合村 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

中标候选 人公示

嫩江镇新合村 2023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暨白红草莓种苗繁育及反季节鲜果冬暖大棚设施(一期)项目(投资、经营)已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编号: QTSG1105G230928001001001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3012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其中冬季大棚3栋,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每栋1938平方米);夏季大棚1栋,建筑面积1710平方米;看护用房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移动式公厕1座,建筑面积30平方米;购置移动苗床4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大棚内给水及照明工程。同时建设大棚排水边沟1044米,水井4口。项目建设中部分工程建设过程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

三、建设地点:嫩江镇新合村喇嘛河桥东北侧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六、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七、评标情况:评标专家自黑龙江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嫩江市嫩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 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八、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黑河华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7421670.41 元;项目负责人: 李睿

第二名:黑龙江鼎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7430367.52 元;项目负责人:张长青;

第三名:黑龙江农垦华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7450314.69 元;项目负责人:刘晓光。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黑河华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 理单位为:嫩江市嫩江镇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 0456- 7547407

招标人:嫩江市嫩江镇人民政府

址:嫩江市育才大街花园路 69号

人:杨先生

话: 0456-7547752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人: 吴先生

话: 0456-826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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