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漠河市发布时间:2023-12-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 范围: 龙河水库为中型水库等别为III等,工程任务主要为解决下游城镇防洪问题,兼顾供水、发电和森林消防用水,工程总库容为2115万m³,防洪库容1174万m³,正常蓄水位459m。项目由重力坝、溢流坝、河床式电站和鱼道组成,其中重力坝坝顶高程为462.10m,坝长394m,坝顶宽6.0m,坝顶上设1.2m高钢筋混凝土防浪墙最大坝高23.30米;溢流坝段长76m,总净宽60m,边墩厚2.0m,中墩厚3.0m;河床式电站厂房长47m,由进水口、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平台、尾水渠及厂区等部分组成;鱼道全长1565m。水库建成后向城镇年平均供水量837万m³,年平均发电量759万kW·h ; 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全部水资源论证报告及评审成果文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21 15:24:0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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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6869281

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漠发改【 2023 319 号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佳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JC 2023 G8015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全部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成果文件;招标控制价 63.73万元;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2. 4 服务 周期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总工期135天,超出服务期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 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0时至2023年12月27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2日9:00 ,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4年1月12日9: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漠河市水务局

人: 窦先生

话:14794576088

箱: mhlhsk@163.com

人: 漠河市龙河水库工程项目指挥部

系 人: 孙先生

话:1380484113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佳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闫女士

话:0451- 8460322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