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公司住宅楼040601室拍卖项目(3.16)交易公告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3-0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二建公司住宅楼040601室拍卖项目3.16交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27 10:51:03
存证哈希值:
3A635FD6EA87AB6DF4B15046DBF2A3303C1E65703475685700A1BE9E58DBBC52
区块高度:
18872873

一、 标的情况

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接受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委托,对 其单位闲置资产 进行公开拍卖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拍卖标的

建筑面积(㎡)

建成年份

起拍价格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竞价阶梯 (万元)

1

二建公司住宅楼 040601室住宅

75.78

1989

8.275176

1

0.05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标的转让方: 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资产评估情况:经 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黑亚资评报字 2025】第H2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年2月27 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 8.275176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机关、事业单位及 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方式

采取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四、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 202 6 3 2 08时 30分至 202 6 3 13 15时00分止。

(二)报名时间: 202 6 3 2 08时 30分至 202 6 3 13 15时00分止。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 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 6 3 13 17 时 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 “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拍卖时间: 202 6 3 16 9 时00分

(八)拍卖方式: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 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五、报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

(三)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

(四)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五)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 202 6 3 16 17时 前签署《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向权益方申请,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由权益方在省平台提交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不包含装修及附属设施)。竞买人需自行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已经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对于瑕疵等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以所了解的现状为标准进行竞买,对一切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是否有陈欠费用,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供热等费用, 陈欠费用 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所涉及的过户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按比例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 、物业维修基金 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需提前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税费缴纳及过户事宜。成交价低于税务系统缴税价格的,按税务系统价格为准;成交价高于税务系统价格,以成交价为缴税价格。竞买人需提前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税费缴纳及过户事宜。

4、本次拍卖会所有标的均以现状拍卖,不含内部装修及设备设施。

5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在自成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及全部拍卖佣金存入拍卖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买受人须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交割手续。逾期即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6 、竞拍成功后承租人需要支付拍卖佣金,佣金收取请联系线下拍卖企业咨询。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黑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署《租赁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四)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黑河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预约咨询。

标的物查看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6-8988899(拍卖公告)

吴女士 联系电话: 17644292625(看样电话)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业务受理电话 0451-85975678

(上午 8:3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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