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门—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11-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南天门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天门—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1.1项目概况:提质改造工程,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进行维修改造,维持原有技术标准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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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4: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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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0117

南天门 —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天门 —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的黑交发【 2025】 307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 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文件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审批的 交发【 2025】 331 《关于 南天门 —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 文件 批准 本次招标 项目总投资 :483 . 8 0 项目建设资金为 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业主为 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南天门 —绥芬河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2.1.1项目概况:提质改造工程,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进行维修改造,维持原有技术标准。该段公路起点位于G331 丹阿公路 K1634+944交叉口,途经南天门林场,终点位于十八盘岔口,路线全长9Km 。设计速度采用 30km/h,路基宽7.5m,路面宽 2 × 3.0m,土路肩2 × 0.75m,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三级公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17 )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 2010〕65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4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093411.00

2.6标段划分: 项目招标共划为一个 标段

2.7项目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项目计划 2026年01月01日 开工建设, 2027年01月01日 交工通车(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无。

3.1.3人员最低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 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 ,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 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岗项目。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桥等专业职称。(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 2025年08月至2025年10月 ,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三年( 2022-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核查,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 [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违法 分包。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 2025年1 1 10 18时00分 2025年1 1 17 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5 12 02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ggzyjyw.hlj.gov.cn/ ),在网站首页 ----- 交易平台 ---- 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开标时间 2025 12 02 09 00

评审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人: 公先生

联系电话: 0453 - 3631420

人: 东宁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址: 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 3号

人:张先生

话: 0453-3687819

招标代理: 牡丹江源隆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 68号

人: 招标部

话: 0453-62730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