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院内
- 规模: 1)、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8648㎡,新建建筑2座,总建筑面积为36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600㎡,地下建筑面积为9200
- 范围: 1)、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8648㎡,新建建筑2座,总建筑面积为36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600㎡,地下建筑面积为92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A-3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A-4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连廊建筑面积为600m²(含连廊工程(三期)和连廊工程(一期));地下建筑面积9200m²,其中含人防面积8400m²;2)、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连廊工程(一期):连廊建筑面积为51.08m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0
项目详情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0102G23081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
"
,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黑发改社会【
2023】111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建设资金为
中央预算资金及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
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
26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院内。
2.3建设规模
:
1)、
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
工程:
总用地面积为
18648㎡,
新建建筑
2座,
总建筑面积为
36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600㎡,地下建筑面积为92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A-3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A-4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连廊建筑面积为600m²
(含
连廊工程(三期)和连廊工程(一期)
)
;地下建筑面积
9200m²,其中含人防面积8400m²;
2)、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连廊工程(一期):
连廊建筑面积为
51.08
m²。
2.
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5
计划工期:
2023年0
9
月
30
日
—202
5
年
12
月
30
日,共
823
日历天
(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
2.
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
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
工程:
210620193.54元;
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
连廊工程(一期):
447814.82元;总计:
211068008.36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7
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挂证
"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的提供佐证资料)
。
3.3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
(
黑建规〔
2023
〕
2
号
)
的要求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
项目负责人
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08
月
17
日
17
时
00分至202
3
年
08
月
24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
2020年
8
月
1日
至开标当天)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9.4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
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件规定,
11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
,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
(第
1486 号)被限制投标,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
9.5本项目将按照
《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
(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681696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
哈尔滨市
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411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451-8787802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邮编:
15009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451-81888888 转业务六部
电子邮箱:
yw6@zzgj.net.cn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