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6-0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东北石油大学院内
  • 规模: 图书馆维修,建筑面积约44745平方米,高度为61.8米,包括外立面维修,门窗更换,采暖系统维修,屋面防水维修,电力系统维修,卫生间维修等
  • 范围: 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图书馆主体维修,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包括外立面维修,门窗更换,采暖系统维修,屋面防水维修,电力系统维修,卫生间维修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04 15:27:03
存证哈希值:
A329F859948CE3C7756A2E9506443BAEBCD317201A1B45EA01BAD8A252AAA34D
区块高度:
9635095

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SG0507G2506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已进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 2505-230671-04-05-819868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东北石油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维修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东北石油大学院内

2.3 建设规模:图书馆维修,建筑面积约 44745 平方米,高度为 61.8 米,包括外立面维修,门窗更换,采暖系统维修,屋面防水维修,电力系统维修,卫生间维修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共计92日历天。( 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927033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注:(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本项目最低人员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2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

注: 1.投标时,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仅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按招标文件填报“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 项目部人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023〕2号执行,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于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 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 起已无在建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4信用要求( 按招标文 “信誉承诺书” ):

3.4.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企业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 名录。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

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

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 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06 04 17 00 分至 2025 06 12 00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06 25 09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 06 25 09 00 分。

6.3开标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工具参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人: 东北石油大学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 99

人: 刘先生

话: 0459-6504089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和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 5号孵化器605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459-8109963

电子邮箱: hexinda6688@163.com

10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10.4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 1号

人:李女士

电话: 0459-605911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