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水厂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
- 项目地址: 桦川县悦来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 2.2建设地点:桦川县悦来镇 2.3主要采购内容:净水厂设备更换及电气工程 ; 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使用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095732.84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
项目编号
:
SZSG0406G250718001001001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
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桦发改发〔
2023〕51号
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债券资金
,
招标人为
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
名称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备及安装
2.2
建设
地点:
桦川县悦来镇
2.3
主要采购内容:
净水厂设备更换及电气工程。
2.
4交 货 期
: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内供货
并完成安装
;实际
完成
日期在签定合同后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安排对供货
及安装
时间进行调整;
2.5招标范围:
货物清单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
等;
2.6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使用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
设备划分为
1个标段
,
招标控制价为
7095732.84元。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
力;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
1人)、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
组成员
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
3个月(
2025年04月-2025年06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指2025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下载时间于
202
5
年
07
月
21
日
17
时
00分至202
5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
交,投标截止时间
:
202
5
年
08
月
15
日
09时
00
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08
月
15
日
09时
00
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 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 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 投标人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
9.6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4-3822825
招
标
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桦川县悦来镇建设大厦办公楼
联
系
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8345450444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尊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
368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15846157711
邮
箱:
hebzx2024@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