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齐齐哈尔市发布时间:2024-12-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 规模: 1)二级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量9.535千米(管沟长度);(2)地沟管外移老旧管网改造量32.474千米(管道长度);(3)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底盘管网改造量26.923千米(管长)(4)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立管改造量40.922千米(管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05日,总工期:278日历天
  • 范围: 改造二级供热老旧管网16.302千米(管沟长度);计划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底盘管网改造量39.202千米(管长),立管改造量40.422千米(管长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05 16:17:3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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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618373

招标公告

2024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SG0200G241205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齐发改审发〔 2024〕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 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企业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70%+3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4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

2.3 建设规模: 1 )二级供热老旧管网改造量 9.535 千米(管沟长度);( 2 )地沟管外移老旧管网改造量 32.474 千米(管道长度);( 3 )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底盘管网改造量 26.923 千米(管长)( 4 )改造已分户楼内供热设施,立管改造量 40.922 千米(管长)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 12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10 05 日,总工期: 278 日历天 (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 20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投标截止日 15日前发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热力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施工负责人 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要求 执行。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单位须为 施工 单位

3.3.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 联合体协议书

3.3.3 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职工

3.3.4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业绩要求: 提供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 6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将通过 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 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 6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记录 的,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2021 01 01 日至 投标截止日) 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3 2021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投标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 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兼任 施工 负责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同时提供 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 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3.8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 2024 09 月至 2024 11 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3.9 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 公用设备(动力) 注册执业 资格,证企相符, 提供 2024 09 月至 2024 11 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12 06 09 00 分至 2024 12 27 0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__ 2024 __ __ 12_ _ _ 27 _ _ 09_ _ 00 _ 分。开标时间为 _ _2024_ _ __12_ _ _ 27_ _ __ 09 __ _ _00_ _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 12 27 09 00 分。

6.3 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 .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 合同履约过程中,招标人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 10 号)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发现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不在岗履职等问题,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9.4 施工过程中发现中标人存在转包、挂靠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9.5 由于小区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复杂,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作业难度较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上述因素谨慎投标。

9.6 投标人应保证施工工期,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履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9.7 公示期内建设单位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核查,如发现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投标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齐哈尔市鹤佳管网设施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明大街丽湾阁 8号办公楼1单元202、204室

联系人: 腾女士、高嵩

电话: 0452-2412357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国海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 41号楼

联系人: 女士

电话: 0452-6637016

电子邮件: guohaizhaotoubiao@163.com

1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电话: 0452-2799659

12. 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 网址: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2.1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 45 号楼

电话: 0452-2 799768

邮箱: qqhrggb@163.com

12.2.2 齐齐哈尔市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 18

电话: 0452-2427457

邮箱: 3182631299@qq.com

日期: 2024 12 06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