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讷河市发布时间:2026-02-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
  • 项目地址: 位于讷河市城东,位于讷五公路7.5km处南侧,距市中心8.5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位于讷河市城东,位于讷五公路7.5km处南侧,距市中心8.5km; 2.3建设内容:1×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12MW凝汽式汽轮机组+1×12MW发电机组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总工期:620日历天 ; 本项目以采购施工(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7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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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6-02-10 1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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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黑发改新能源【 2019】33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讷河市启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 设备采购及安装 总承包 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讷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

2.2建设地点 位于讷河市城东,位于讷五公路 7.5km 处南侧,距市中心 8.5km

2.3建设内容: 1 × 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 +1 ×12 MW 凝汽式汽轮机组 +1 ×12 MW 发电机组 设备等 采购及安装;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04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年 12 31 日,总工期: 620 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 5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采购施工( 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 7 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最高投标限价: 9959.78 万元 设备购置费 7391.70 万元 ;安装工程费 2568.0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1.2设备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为全厂工艺设备,只接受垃圾焚烧核心设备机械炉排炉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投标人 机械炉排炉制造商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则须提供 机械炉排炉制造商 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如投标人非机械炉排炉制造商(代理商),则需提供机械炉排炉制造商向其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机械炉排炉制造商及同一品牌的机械炉排炉,仅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 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2 .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 3.1条件。

3. 2 .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 2 .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 2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3. 5 业绩要求: 具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 安装 施工或者 PC 业绩或者 EPC 业绩 (类似业绩指生活垃圾发电工程业绩)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 6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 电力工程 和市政公用工程或 环保工程 显示资质异常的,以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111 42.127 146:8095hibsmp/enterpriseEvauationController/gualifcationDvnanicVeifcationlst ) 投标截止时间前资质动态核查版块公布的结果为准。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 202 3 01 0 1 日至 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6 .3 202 5 01 0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3. 7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

3. 7 .1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 机电 工程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有本单位为其缴纳 2025年11月-2026年01月 社保 证明 。如已退 休,提供退休证书及返聘合同。

3. 7 .2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 7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8 投标人拟派 施工 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提供 202 5 11 月至 202 6 01 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s ://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02 10 16 00 分至 2026 02 24 1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2 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03 04 09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6 03 04 09 00 分。

6.3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模式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 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3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讷河市启迪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讷河市锦祥二期

联系人 赵先生

电话: 13045249459

邮箱: 5322212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源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和祥组团 3号楼3-4层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15603629677

邮箱: 15603629677@163.com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讷河市中心大街 48号

电话: 0452-3327933

12.受理投诉渠道

12.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 https://ggzyjyw.hlj.gov.cn/ ) ,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2.2 线下投诉渠道

12.3.1 讷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讷河市中心大街 48

电话: 0452-3327933

邮箱: nhjsj@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