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12-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讷河市,项目起自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经志诚村
  • 规模: 一)路线全长31.554公里,建设里程30.299公里,利用共线段1.255公里
  • 范围: 2.1建设地点:讷河市,项目起自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经志诚村、大六家子、毛家围子、同义镇、凌云村、保国村,跨越双嫩高速公路,利用富加铁路拉哈镇平改立项目共线,止于拉哈镇南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嫩双公路交叉处 ; 本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6
  • 开标时间: 2024-01-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25 13:58:26
存证哈希值:
323791B17DB4787CE8762608103FB6FFB64F8ED3EC96076C0E150CB36C2ECD67
区块高度:
26955100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T0207G2312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 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 2023〕228号(《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230000-04-01-892830),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 353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复, 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 444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法人单位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讷河市,项目起自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经志诚村、大六家子、毛家围子、同义镇、凌云村、保国村,跨越双嫩高速公路,利用富加铁路拉哈镇平改立项目共线,止于拉哈镇南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嫩双公路交叉处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一)路线全长31.55 4 公里,建设里程 30. 299 公里,利用共线段 1.255公里。

全线设置小桥 112.62米/3座(拆除重建37.54米/1座、涵改桥 75.08 米/2座),涵洞 13 道(拆除重建),与高速公路立体交叉1处(加宽利用分离桥 106.08 米/1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14 处,管线交叉涵2道。

(二)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基 工程 、路面 工程 、桥 梁涵洞 工程、 交叉 工程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 1 个标段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主要 工程 内容

控制价(元)

K 0+000 —K 30 + 299

30.299

本项目路基 工程 、路面 工程 、桥 梁涵洞 工程、 交叉 工程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内容。

203996612

注:实际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 4 3 20 日至 202 5 9 30 日, 5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1年。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 有效 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 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 拟承担本项目 施工 工作的 投标人 应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 2 财务最低要求

1 2022 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2 )营运资金( 2022 年度流动资产 -2022 年度流动负债 + 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3.1. 3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2)独立完成过 1 个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里程均不少于 30 公里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

注: ①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 倍的二级公路里程。

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近 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提供近 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 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 .1. 5 信誉最低要求: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 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在202 2 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 1 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3 12 25 17 00分至202 3 12 31 17 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 统一 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同开标时间) 202 4 01 16 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至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202 4 01 16 9时00分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商务和技术文件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 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 同时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齐齐哈尔市 交通运输局

址: 齐齐哈尔市安顺路 242号

人: 刘先生

话: 15244618330

人: 讷河市交通运输局

址: 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路南

人: 赵先生

话: 0452-3378010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茂大厦 A 1503

人: 丁先生

话: 18746838811

电子邮件: 2109882010@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