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 范围: 道路、排水系统、电力、暖通、环卫设施、安防设施、海绵城市等。其中:道路、广场6.46万平方米及植被恢复2.2万平方米,涵盖园区主路、支路、主入口广场;排水系统包括:污水管网5公里、化粪池11座;公共厕所增加电暖89组;电力系统包括:管网6210米、变电所1座;维修防火监控系统1套,建设围墙950米;维修公厕10座1183平方米、垃圾压缩站1处;维修人工湖防渗1.9万平方米,泄水管线1050米,地下水补给管线2050米,水泵坑及泵房工艺设备2套等 ;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全过程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等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关于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 维修实施方案的批复、黑林草局函〔 2025〕208 号

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排水系统、电力、暖通、环卫设施、安防设施、海绵城市等。其中:道路、广场 6.46 万平方米及植被恢复 2.2 万平方米,涵盖园区主路、支路、主入口广场;排水系统包括:污水管网 5 公里、化粪池 11 座;公共厕所增加电暖 89 组; 电力系统包括:管网 6210 米、变电所 1 座; 维修防火监控系统 1 套,建设围墙 950 米;维修公厕 10 座 1183 平方米、垃圾压缩站 1 处;维修人工湖防渗 1.9 万平方米,泄水管线 1050米,地下水补给管线 2050 米,水泵坑及泵房工艺设备 2 套等。

招标项目

序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拟交易场所

投资估算 (万元)

备注

1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基础设施维护维修 全过程工程咨询、施工总承包等

公开招标

202 6 4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945 .00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全过程工程咨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

2 设计资质:具备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 勘察资质: 具备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 以上资质 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 ( ) 以上 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 ) 以上 资质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 ( ) 以上 资质

4 )监理资质: 具备 有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资质

5 质量检测 资质 具备有效 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 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建筑节能、 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个专项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项目管理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并具备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 市政 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 职称 证书, 项目管理负责人 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5 11 月至 202 6 1 )的职 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3 工程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5 11 月至 202 6 1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4 工程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5 11 月至 202 6 1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4 工程监理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5 11 月至 202 6 1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5 质量检测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质量检测负责人 具备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质量检测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 5 11 月至 202 6 1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2 号)的要求(工业厂房建筑及仓储类建筑),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 设计 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检测 负责人 202 3 3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 设计 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检测 负责人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施工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 94 ]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 3 个月( 2025 11 月至 2026 1 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3 3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2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