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12-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讷河市,项目起自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经志诚村
  • 规模: 一)路线全长31.554公里,建设里程30.299公里,利用共线段1.255公里
  • 范围: 设置桥梁108.62米/3座,均为小桥(拆除重建37.54米/1座、涵改桥71.08米/2座),涵洞17道(拆除重建15道、新建2道),与高速公路立体交叉1处(加宽利用分离桥106.16米/1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14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31
  • 开标时间: 2024-01-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25 13:58:2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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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6955099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 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 2023〕228号(《关于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10-230000-04-01-892830),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 353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复, 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 2023〕 444 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 设计的批复》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项目法人单位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 规模: (一)路线全长31.55 4 公里,建设里程 30. 299 公里,利用共线段 1.255公里。

全线设置小桥 112.62米/3座(拆除重建37.54米/1座、涵改桥 75.08 米/2座),涵洞 13 道(拆除重建),与高速公路立体交叉1处(加宽利用分离桥 106.08 米/1座),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14 处,管线交叉涵2道。

(二)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执行。

2.2建设地点:讷河市,项目起自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向西沿既有旧路布线,经志诚村、大六家子、毛家围子、同义镇、凌云村、保国村,跨越双嫩高速公路,利用富加铁路拉哈镇平改立项目共线,止于拉哈镇南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嫩双公路交叉处

2.3监理服务期: 31 个月 202 4 3 月至 202 6 9 月) ,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服务期 19 个月 202 4 3 月至 202 5 9 月) ,验收与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02 5 9 月至 202 6 9 月) ,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监理检测等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协调、安全、环保等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J 1,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标段

桩号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J1

K 0+000 —K 30 + 299

30.299

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监理检测等工程的施工期(含施工准备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协调、安全、环保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 及以上监理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拟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业绩:

投标人近五年( 20 19 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完成的监理业绩(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独立完成过 1项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监理 项目里程分别不少于 15 km ;;

②累计完成过二级 (含二级) 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监理 项目里程分别不少于 30 km

注: 1 . 业绩 以标段计, 施工监理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 . 如单项业绩能同时满足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 .投标人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信誉最低要求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不得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

近三年为 202 1 1月1日~ 2023年12月31日

4)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注册登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 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拟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的投标人须自行调查与其存在关联关系( 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施工企业在本项目施工招标中的报名情况,若存在有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与施工企业在中标后形成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施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取消施工监理投标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31日17时0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开标人员参加线上开标。

5.2.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 24 01 16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3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7.1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 24 01 16 9时00分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 上发布。

9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 同时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jt.hlj.gov.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监理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监理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0 . 联系方式

人:讷河市交通运输局

址:讷河市城南新区文化路路南

人: 赵先生

话: 0452-337801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创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鑫茂大厦 A

人: 丁先生

话: 18746838811

电子邮件: 2109882010@qq.com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人: 刘先生

址: 齐齐哈尔市安顺路 242号

话: 1524461833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