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
- 规模: 一标段:造净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改造净水工艺以及新建净水构筑物1座(建筑面积722.78㎡)并增设净水设备; 二标段:市区配水管网上增设11处DN200、DN3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增设1处DN4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改造二次供水泵站6座,室外二次供水管线314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2.3建设规模: 一标段:造净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改造净水工艺以及新建净水构筑物1座(建筑面积722.78㎡)并增设净水设备; 二标段:市区配水管网上增设11处DN200、DN3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增设1处DN4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改造二次供水泵站6座,室外二次供水管线314米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2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SZ0105G2311300010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哈尔滨市双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哈双发改发[2022] 50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
2.3 建设规模:
一标段:造净水厂1座,供水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改造净水工艺以及新建净水构筑物1座(建筑面积722.78㎡)并增设净水设备;
二标段:市区配水管网上增设11处DN200、DN3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增设1处DN400管线排泥井泄水点;改造二次供水泵站6座,室外二次供水管线314米。更换小区二次供水给水立厅管184015米,居民和非居民智能远传水表20005块,涉及居民总户数19800户。
2.4 计划工期: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9 日,共 366 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 20159058.61 元; 二标段 : 35919988.06 元。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 划分两个标段, 兼投不兼中。
2.9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 ,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应提供近3个月(202 3 年 8 月至202 3 年 10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项目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 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 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wenshu.court.gov.cn )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
( 2 ) 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12 月 1 日23时00分至202 3 年 12 月 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时 3 0分。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 9 时 3 0分至 10 时 0 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上传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53161184。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双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53161184
招标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新兴大街57号
联系人:史 先生
电话:0451-5316118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亿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08号广瀚科技大厦5层516号
联 系 人:孙女士、张女士
电 话:0451-55168774、0451-55151625
电子邮箱:xyzb5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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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