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运粮河谷营地通勤车租赁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运粮河谷营地通勤车租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3
项目详情
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运粮河谷营地通勤车租赁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 资金来源 自筹 ,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及竞价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通勤车租赁
2.2 项目编号: JT-XM-JJCG-FW-202601-0604
2. 3 服务 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运粮河谷营地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5 采购预算: 102200.00(壹拾万贰仟贰佰元整)
2.6付款方式: 每月 25日结算,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审核无误后30日内付款并(开具付款收据)。
2. 7 采购需求 :
( 1 ) 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通勤车辆,均已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年度安全技术检验、营运审验且检验合格,具备合法上路行驶条件。租赁服务期内,车辆的定期年检、各类法定审验手续的办理及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供应商须提前规划年检时间,严禁占用通勤时段、影响采购人正常通勤使用,确保服务期内车辆始终处于年检合格、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的营运租赁状态,严禁使用未年检、年检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车辆提供服务。
( 2 ) 为本项目服务的所有通勤车辆,均已投保足额法定及商业保险,包含但不限于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乘客座位险)等,保险投保及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期内保持保险全程连续有效,无脱保、断保情形。
( 3 ) 服务期内通勤车辆在通勤途中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或其他情形无法正常行驶时,供应商须在 30分钟内(哈尔滨市区范围)/60分钟内(远郊范围)调派同等及以上座位规格、同时满足本文件限高2.4米以内要求的合规备用车辆,完成乘车人员接驳转运及通勤保障任务,确保采购人通勤行程不受延误、正常上下班不受影响;相关接驳转运、车辆调派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人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 4 ) 供应商负责租赁车辆的日常维修、定期保养,并负责提供并更换冬季雪地胎(含轮胎购置、安装、更换等全部费用),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运行及当地道路行驶要求 。
( 5 ) 车辆整车空载高度(含车顶行李架、天线等所有附属设施) ≤2.4 米,座位数量大于20座 。
( 6 ) 供应商仅提供通勤车辆租赁服务,不提供驾驶员服务,驾驶员由采购方自行配备 。
注: ①本价格包含税金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首次 报价 (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自 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 2 )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供应商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 ( 1 ) -(4) 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 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 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 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 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 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 , 被禁止参与 采购活动且处于 有 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https://zc.hljsjtjt.com/ ) “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为准。
(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s://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
( 8)近三年( 202 3 年 3 月 1 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 或其法定 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 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s://wen 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 为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 效。
3. 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获取时间: 202 6 年 3 月 10 日 0 8 时 30 分至 202 6 年 3 月 13 日 0 8 时 30 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 下简称 “采购 服务平台 ” )已注册并办理完成 CA数字证书 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 “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未注册的 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 “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 理,现 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号(信诚招标 公司 2号楼 ), 咨询电话详 见门户网站下方。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 C 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 多家供应商代缴 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 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 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 加本项目的资格。
4.3 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 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 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 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 采购 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 施的 采购活动。
5 .竞价保证金
5 .1 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 .1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 6 年 3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
6 .2 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 202 6 年 3 月 13 日 12 时 00 分至 2 02 6 年 3 月 13 日 13 时 00 分;
6 .3 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通过 CA数 字证书 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 PDF版 ) 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 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 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 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
6.4 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 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 示相同 ,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 标人相 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 及权属 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 .5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
7 .竞价安排
7 .1 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 .2 最高限价 102200.00(壹拾万贰仟贰佰元整元整) ;
7 .3 竞价时间: 202 6 年 3 月 13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3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8 .确定成交供应商
8 .1 采购人按照 “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 .2 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 .3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 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 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 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 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执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https://zc.hljsjtjt.com/)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hljygcg.ejy365.com/)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 1)项目名称及编号;
( 2)采购内容;
(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1 .其他
11 .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 全流程电子招采 ,注册、 CA办理及操作 等相关问 题可通过 “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 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 .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 双城区运粮河谷营地
联 系 人: 钱 瑞星
电 话 : 15663717252
13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 黑龙江 省交投峰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
电 话 : 1554534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