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 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农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 新建锅炉房一处,配套锅炉辅机1台套、环保设备1台套;改造烟囱一处;配套场区地面1289平方米及附属公用工程等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8
项目详情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已由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部
以
北大荒集发展字
[2023]132
号
、北大荒集发展字
[2024]94
号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自有资金
,招标
人
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锅炉房、给煤间、设备房
。
2.2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农场
。
2.3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锅炉房一处,配套锅炉辅机
1台套、环保设备1台套;改造烟囱一处;配套场区地面1289平方米及附属公用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
23780304.06
元
。
2.5
计划工期:
18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内容
。
2.
9
工程
性质:
新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本单位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01
月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
3.4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
号)要求,其中:除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外,
技术负责人
1
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
1
人(建筑专业)、质量员
1
人(建筑专业)
、安全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 1
人,劳务员
* 1
,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5
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
3
年(指
2022
年
01
月
0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
2023
年
03
月
01
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
)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备注:投标人应附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页上标注查询时间,查询日期或查询的落款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4
)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3.
8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9
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
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不得存在本项目要求具备的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
注: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6
年
02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03
月
03
日
1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程序要求,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18日09时00分
。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统一踏勘现场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3-7808866
招
标
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宁安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
宁安市宁安农场
邮
编:
157
412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0453-7841713
招标代理机构: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牡丹江市东七条路新安街智库大楼
109
室
邮
编:
1570
00
联
系
人:
招标部
电
话:
18714444831
电子邮件:
shangyi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