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牡丹江市发布时间:2026-03-1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拟建厂址位于原牡丹江一水厂
  • 规模: 1.取水泵站改造:更新取水泵站内的主要工艺及电气设备,取水口和吸水井清淤,对土建做修缮维护,外栏网格、栅等设施进行更换 ; 8万m³/d,对厂区主要工艺、电气设备进行更换,对土建进行维护 ; 7万m³/d,原有95系列净化间规模调整为10万m³/d,对厂区主要工艺、电气设备进行更换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拟建厂址位于原牡丹江一水厂、四水厂及取水泵站院内 ; 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协助招标人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配合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测量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3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12 16:00:51
存证哈希值:
D429FD838DA06FAD8292C964C3573AEF77A7BFA05BC860FBEDA51021AE9433DE
区块高度:
1940192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300G2603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牡丹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牡发改审批【 2026】021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及自有资金 招标人 牡丹江市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京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单位为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 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净水厂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勘察测量及初步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 拟建厂址位于原牡丹江一水厂、四水厂及取水泵站院内

2.3建设规模:1.取水泵站改造:更新取水泵站内的主要工艺及电气设备,取水口和吸水井清淤,对土建做修缮维护,外栏网格、栅等设施进行更换。一水厂取水泵站恢复至原设计取水能力8万m³/d,四水厂取水泵站设计取水能力17万m³/d。2.输水管线:新铺设1根DN1400球墨铸铁管,管线长度为2.4km。3.一水厂升级改造:原有03系列净化间规模恢复为8万m³/d,对厂区主要工艺、电气设备进行更换,对土建进行维护。新建深度处理系统,规模8万m³/d。4.四水厂原有86系列净化间规模调整为7万m³/d,原有95系列净化间规模调整为10万m³/d,对厂区主要工艺、电气设备进行更换。新建深度处理系统,规模17万m³/d。5.水质检测中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增设43项常规指标水质化验设备一套,以满足水质检验标准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4服务期限 初步设计: 自签订合同至初步设计报告评审 与施工图设计单位对接完成 取得审图报告 后。 勘察测量: 自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合格后。 (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 5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协助招标人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 配合施工图设计 ;工程勘察测量。

2. 6 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65.24万元,其中:

①勘察测量费最高投标限价:154.95万元

②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10.29万元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 初步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勘察测量: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含乙级) 资质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含甲级)资质

3.3 项目管理机构:

3.3.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 公用 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市政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企业 执业 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2设计负责人: 具备注册 公用 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市政给排水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且 设计 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 上企业 执业。

3.3.3勘察测量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 (2025年11月-2026年02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4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需满足项目需求

3. 5 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测量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说明:投标人附以上查询截图页,应在查询截图页上附查询截图的日期。查询日期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3.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 8 . 1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 家;

3. 8 . 2 联合体 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 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8 . 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8 . 4 联合体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 8 . 5 联合体 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 8 .6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 6 03 12 16 00分至202 6 03 19 16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6 04 02 09 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开标时间: 202 6 04 02 09 00分。

7 .3开标地点为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号

8.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南市街 47号

电话: 0453-6951001

邮箱: zb6951002@126.com

人:牡丹江 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与西三条路之间南市街以南丹江一区院内 81号

人:郝先生

话: 135125678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京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 160号VC产业园C7号厂房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576511330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