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改造装修工程B栋
- 项目地址: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范围: 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原室内砖墙、门窗和钢筋混凝土构件。内墙面和天棚喷刷涂料,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安装单框三玻铝塑铝节能窗、甲乙丙级防火门、氟碳门、实木复合门、玻璃隔断和石膏板吊顶天棚,铺贴4.5mm厚地胶地面、块料地面,以及新建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和外网工程等内容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1202G230224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绥经开经发呈【
2022】8号
)
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支出和政府债券资金
,
已落实
。项目建设单位为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执法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改造装修工程
B栋
;
2.2
建设地点: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包括拆除原室内砖墙、门窗和钢筋混凝土构件。内墙面和天棚喷刷涂料,砌筑加气混凝土砌块隔墙,安装单框三玻铝塑铝节能窗、甲乙丙级防火门、氟碳门、实木复合门、玻璃隔断和石膏板吊顶天棚,铺贴
4.5mm厚地胶地面、块料地面,以及新建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和外网工程等内容
;
2.4
计划工
期:
2023年04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共计90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招标控制价:
7424948.83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及其他组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并
提供
连续
三
个月(
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
)
投标人
为其缴纳
的
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
,且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3.
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
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3.
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
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
20
年
02
月
1
5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
3.
4.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
3.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
间为
2023年02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07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
;
7.3评审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上发布
。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执法局
电
话:
0455-8776038
招
标
人: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绥化市北林区北林办事处花园街
1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455-877603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
12-6S
号
联
系
人:
蒋女士
联系电话
:
0451-84861196
电子邮箱:
kjgc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