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右岸
- 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步道板铺装、路边石安装、绿地平整、草坪种植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右岸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步道板铺装、路边石安装、绿地平整、草坪种植 ;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完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0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T2300000001002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右岸公园续建项目(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右岸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步道板铺装、路边石安装、绿地平整、草坪种植。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07
月
10
日;
计划
竣工
日期:
2021
年
07
月
25
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完善。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最高投标
总
限价为:
7117619.37
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
2578
00.00
元人民币;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
6154719.37
元
人民币。
其他项目(不可竞争)和预备费(不可竞争)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设计方)近
5
年(
2016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
于本项目设计费
的
市政公用
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①合同
。
(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2
)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施工方)近
5
年(
2016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
造价不低于
本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施工方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有网页可查的中标公示截图。(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上述设计、施工业绩提供时需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分工相一致。
3.
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高级工程师
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
2021年
03
月至
2021年
05
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
①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造价不低于
本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有网页可查的中标公示截图。(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②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设计费用额度不低于
本项目设计
费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③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年(2016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
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3)工程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负责人需要提供本单位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要求,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2018年01月01日起-2020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7
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
8
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等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
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1年
06
月
11
日
11
时
00分至2021年
06
月
21
日
11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7
月
05
日
09
时
00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1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建市规
[2019]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和黑建规范[2020]9号《关于<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政策解读》的文件内容,借鉴江苏、浙江、深圳等省市招投标活动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的相关经验,既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定标方法进行定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3-6951001
招
标
人: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话:
0453-6171935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
18004607349
授权邮箱: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
http://www.hljcygl.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