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试验厂房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试验厂房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规模: 根据现有技术要求,新建单层厂房和新建3层常规生产辅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试验厂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现有技术要求,新建单层厂房和新建3层常规生产辅房 ; 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26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试验厂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
JL0100G22069
招标编号:
HTCL-ZB-2260
25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试验厂房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试验厂房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现有技术要求,新建单层厂房和新建
3
层常规生产辅房。新建厂房长度
65.94
米,宽度
25
米,吊车按单层考虑,吊车吨位为一台
150
吨双钩桥式起重机、一台
32
吨双钩桥式起重机及
1
台
10T
单梁吊,钢屋架、钢柱、钢吊车梁、牛腿及地面;新建常规生产辅房建筑面积约
567
平方米。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最高投标限价:
220000.00
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
1
号)有关规定执行。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
22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
1
号)有关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
信誉要求:
(
1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
2019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
2021
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
"
哈住建发〔
2022
〕
14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2
年
8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7.3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org.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http://113.4.248.45:9003/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8543
、
84518544
、
84503329
。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1-87383186
,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345
号
联系人:李伟洋
电话:
0451-8295373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电话:
0451-82375252
联系人:李瑞、温智伟
电子邮件:
226541938@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