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
- 规模: 本项目拟对阳明区五林镇生态牧场,牧场面积为56万平方米(约840亩),结合牧场现状基础和开展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饲养的业务要求,本项目主要对五林万头生态牧场基础设施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包括新建混凝土护坡、混凝土边沟、集粪池、机修库,牛舍卧床消毒和铺设、运动场回填细砂等工程以及其他零星改造等工程(具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7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300G251120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
2508-231071-04-02-614966),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牡丹江开投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京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五林生态牧场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
。
2.3工程
性质:改造。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对阳明区五林镇生态牧场,牧场面积为 56 万平方米(约840 亩),结合牧场现状基础和开展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饲养的业务要求,本项目主要对五林万头生态牧场基础设施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包括新建混凝土护坡、混凝土边沟、集粪池、机修库,牛舍卧床消毒和铺设、运动场回填细砂等工程以及其他零星改造
等
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5
计划工期:
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0月31日,总工期304日历天(备注:此计划工期为制作文件统一格式,实际以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2.7最高投标限价
:
31404196.94元
人民币
2.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
1)拟派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
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
2)拟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项目机构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2
人,技术负责人
(建筑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2人,安全员 2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 1
人,劳务员
* 1
,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公司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年(指202
2
年
1月1日~202
4
年
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
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5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2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
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
无法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
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
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
2023)64号文件
,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
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直接票决定标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
0453-6172153
招标人:
牡丹江开投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东安区胜利三条路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电话:
0453-61722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京
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牡丹江市阳明区裕民路
160号VC产业园C7号厂房
联系人:招标部
联系电话:
1576511330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