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新华村
- 规模: 建设低温干化处理间1座及设备安装,成品库1座,综合办公楼1座,生物质锅炉房1座,深井泵房1座,消防水池1座,机修间及配电间1座,车库1座等附属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2.6.1项目管理:项目策划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建设准备阶段的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后评估;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准),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为建筑工程;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24
项目详情
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绥发改【202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区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新华村。
2.3建设规模:建设低温干化处理间1座及设备安装,成品库1座,综合办公楼1座,生物质锅炉房1座,深井泵房1座,消防水池1座,机修间及配电间1座,车库1座等附属工程。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2021年10月01日2023年5月31日。共计607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项目管理:项目策划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建设准备阶段的项目管理、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竣工验收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后评估;
2.6.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250万元,其中管理费限价140万元;监理费限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为建筑工程;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明确工程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项目管理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
3.3.3监理专业负责人1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证企相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6月-2021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03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
8.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卢晓峰
联系电话:0455-8710269
招标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
联系人:滕众
电话:0455-82820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与通胜路交口北侧气象小区写字楼4层408室
联系人:范臣
电话:0455-81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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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