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 项目名称: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 项目地址: 绥化市北林区东富乡利村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 规模: 将原有1台400t/d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500d/t的机械炉排炉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将原有1台400t/d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500d/t的机械炉排炉 ; 为1台炉排炉及其他工艺系统设备改造设计一套完整、可靠的仪表及控制系统,满足工艺系统和设备改造后的监视、控制、联锁及保护的要求,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并实现在厂内现有系统统一监控 ; 主要包括:1×500t/d炉排炉+余热锅炉及配套附属工程的全部安装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7
项目详情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QTSG0000G260304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审核
,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流化床生活垃圾焚烧炉改建机械炉排炉项目安装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
建设内容:
将原有
1
台
400t/d
的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通过项目改造为
500d/t
的机械炉排炉。主要改造内容有:
1
、将原有厂房西侧的渣库、飞灰固化车间、热水房及油库拆除移位在厂区其他位置升级改造建设,在厂房西侧建设桩基改造
500d/t
的炉排炉。原有部分给水系统设备、蒸汽管道、垃圾运输卸料设施、垃圾储存设施及垃圾投料设施等利旧。
2
、新增机械炉排炉的焚烧炉、余热锅炉、烟气净化装置、炉排炉辅机及其他配套设施。
3
、新增一台炉排炉采用
DCS
控制,实现在原有控制室对新建的机械炉排炉工艺设备的监控,
4
、热工自动化设计范围是为
1
台炉排炉及其他工艺系统设备改造设计一套完整、可靠的仪表及控制系统,满足工艺系统和设备改造后的监视、控制、联锁及保护的要求,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并实现在厂内现有系统统一监控。
5
、对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工程建设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东富乡利村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
。
2.5
招标控
制价
:
11557747.95
元。
2.
6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年
05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11
月
19
日。工期:
183
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7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
1
×
500t/d
炉排炉
+
余热锅炉及配套附属工程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炉前应急给料系统、垃圾焚烧和余热锅炉系统、垃圾接收处理及辅助燃烧系统、除灰(包含灰库及附属系统)除渣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含厂内污水改造)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等(含设备一、二次灌浆),其他安装范围内的改造完善,负责所有系统的单机试车及配合整体机组联动试车直至
72+24
小时考核达标完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2.
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1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1
人、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1
人、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
1
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并证企相符)
1
人,以上人员要求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
6.2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城关车站路
256
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8100488675
招标人:
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绥北路
5.5
公里路西侧
联系人:
高先生
电
话:
1593947308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
352
号
联系人:
程先生
电
话:
0451-87111060
电子邮箱: minglinzhaobiao@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