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12-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
  • 规模: 非开挖修复现状d600-d1000截流管线共16329.66米,其中:d600现状管线2204.82米、d800现状管线7189.43米、d900现状管线516.56米、d1000现状管线6418.85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何家沟(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方大街)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协助委托人招标管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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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Z0100G25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已由哈发改审批[2025]8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招标人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何家沟截流管线完善工程(四期)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何家沟(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东方大街)段。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非开挖修复现状 d600-d1000 截流管线共 16329.66 米,其中:d600 现状管线 2204.82 米、d800 现状管线 7189.43 米、d900 现状管线 516.56 米、d1000 现状管线 6418.85 米。配套修复检查井177 座、新建检查井 58 座。 2.4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项目管理: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协助委托人招标管理。2.施工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报批报建、设计管理、勘察管理、施工图审查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信息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验收及备案管理。3.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验收等内容。4.咨询人在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时,咨询人应当按照响应文件承诺配置相关人员,并且根据工程进度及实际需求,按委托人要求,增加专业技术人员。 (2)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向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文件、配合专家评审并取得初步设计的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同时配合下一步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所需要的设计资料、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工作依据及服务标准:参考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质量满足国家、省、市合格标准。 (3)工程监理: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设计任务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成果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07.46万元,(其中:工程项目管理费:106.7万元,设计服务:254.78万元,工程监理费:145.9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http://www.tzxm.gov.cn/)。 (2)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全过程项目管理专业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工程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职称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4)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5)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8月到2025年10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共计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2号 联 系 人:闫秀丽 电    话:0451-51079687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邱实、陈茂超 联系方式: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2@guofa818.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