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2-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民强大街
  • 规模: 新建排水管线3315.57米,其中:d400-d900毫米污水管线1223.36米,d600-d1600毫米雨水管线1721.87米,2.0米×1.6米-2.2米×1.6米雨水方渠370.34米;配套建设及改造出户管、检查井、雨水联络管及雨水口等附属设施;红旗雨水泵站改造涉及内部、厂区及进出水管线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民强大街(宏图街-桦树街)、南元二道街(宏图街-明德路)、宏图街(宏伟路-南元二道街)、南元三道街(民强大街-南元二道街)、无名路(南元二道街-红旗大街)、明德路(民强大街-红旗大街)、红旗大街(明德路-红旗泵站);泵站改造位于现状红旗泵站 ;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09 15:30:56
存证哈希值:
04FEF2B1AD94ACCAF7B10D288A3BCA205BB4076D2581E3D434A317D85C0F05A7
区块高度:
18317555

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0100G26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哈发改审批〔 2025 48 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入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民强大街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民强大街(宏图街 - 桦树街)、南元二道街(宏图街 - 明德路)、宏图街(宏伟路 - 南元二道街)、南元三道街(民强大街 - 南元二道街)、无名路(南元二道街 - 红旗大街)、明德路(民强大街 - 红旗大街)、红旗大街(明德路 - 红旗泵站);泵站改造位于现状红旗泵站

2.3 建设规模: 新建排水管线 3315.57 米,其中: d400-d900 毫米污水管线 1223.36 米, d600-d1600 毫米雨水管线 1721.87 米, 2.0 米× 1.6 -2.2 米× 1.6 米雨水方渠 370.34 米;配套建设及改造出户管、检查井、雨水联络管及雨水口等附属设施;红旗雨水泵站改造涉及内部、厂区及进出水管线改造。

2. 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总工期:48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期。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最高投标限价: 69.054806 万元

2.9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 监理 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 3个月( 2025 11 月至 2026 1 )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同时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要求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 6 2 9 17 00 分至 202 6 2 14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 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3 9 09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6 3 9 09 30

6.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电子投标工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 评标、定标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 定标方法 采用 票决定标 - 直接票决定标 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8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8 .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 -建设工程 上发布。

10 . 其它

10.1 投标 、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 3 年( 投标截止日起前 3 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参与围标串标记录(依据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0.2 投标 、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

10.3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0.4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0.5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 2 年度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 2023 290 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10.6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 ,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8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 84518543 84518544 84503329

1 1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自兴街 2

联系人:闫秀丽

电话: 0451-51193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 2816 C 7

联系人:于志欢

联系电话: 0451-88515577

邮箱: hljws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