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施工A1标段、A2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施工A1标段A2标段
- 项目地址: 绥化市青冈县境内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青冈县民政镇谢家沟屯东(国道绥沈公路K78+600处),向南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穿过王廷汉屯、步家屯,经邢家粉坊、姜家沟屯、西卞家屯,止于与国道黑大公路交叉处(国道绥沈公路K90+524.578处),全长11.925公里。全线设置中桥44.44米/1座,涵洞15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4处,客运汽车停靠站2处(4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路面宽度1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1-2014)执行;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21
项目详情
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000G230728001001
一、招标条件
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3]105号)文件批准立项,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绥沈公路青冈过境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3]260号)批复。招标人为青冈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起自青冈县民政镇谢家沟屯东(国道绥沈公路 K78+600处),向南利用现有旧路布线,穿过王廷汉屯、步家屯,经邢家粉坊、姜家沟屯、西卞家屯,止于与国道黑大公路交叉处(国道绥沈公路 K90+524.578 处),全长 11.925公里。全线设置中桥 44.44 米/1 座,涵洞 15 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4处,客运汽车停靠站2处 (4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路面宽度1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
2.2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境内;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2.4
标段划分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
A1
|
K78+600
~
K84+600
|
6
|
标段范围内的
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
68
,
949
,
393.43
|
|
A2
|
K84+600~K90+524.578
|
5.925
|
标段范围内的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
|
63,248,365.53
|
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共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上述开(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
有效
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且
同时
满足
下列要求的
;
3.
1.1
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 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1.2
财务最低要求:
(
1
)营运资金(
202
2
年度流动资产
-202
2
年度流动负债
+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的
15%。
3.
1
.
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施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均不低于10公里)。
(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施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均不低于30公里)。
注:
1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1
)(
2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
、如投标人提供业绩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
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完成的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
10
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
20
公里。
3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1)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
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
并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2)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职称证书
,
并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
http://www.hljcredit.gov.cn/
)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
http://wenshu.court.gov.cn/
)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和
承诺函为准);。
3.
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分
至
202
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
3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人民币
/标段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
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按照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2023
年公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提示相关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下浮
50%
额度收取。
六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和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hlj.gov.cn/
)
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冈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青冈县长江路西侧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0455-3238186
监督单位: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
318
联
系
人:
赵
先生
电
话:
0455-
8315930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安恒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3号楼2层D-1903
邮
编:
100043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5244614252
电子邮件: 15244614252 @163.com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 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http://glxy.mot.gov.cn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注
:
1
.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1.营运资金(2022 年度流动资产-2022 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注:
1
.
营运资金要求中的
202
2
年流动资产、
202
2
年流动负债均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数据。
2
.
如果投标人
20
2
2
年度的流动资产减
20
2
2
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3 .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
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投标人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施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均不低于10公里)。
(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包含路基工程施工、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均不低于30公里)。
|
注:
1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
1
)(
2
)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
、如投标人提供业绩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其里程可折算成
2
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完成的一级(高速)公路的里程为
10
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里程为
20
公里。
3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4
、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
注:
1
、近三年为
20
20
年
7
月
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
为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
并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总工
|
1
|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高
级职称证书
,
并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注:
1
、项目经理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
196
3
年
07
月
01
日以后出生)。
2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
、应提供拟委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建造师查询网站:中国建造师网(
http://www.coc.gov.cn
);如从网站查询不到或与查询到的信息不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5
、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2022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3)2021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4)按投标人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
2.1.1
2.1.3
|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 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
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1
2.1.3
|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 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 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
|
2.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1.4.3 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 “信用中国 ” 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信用中
国(黑龙江)
”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 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的 认 定 以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
http://wenshu.court.gov.cn/
)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在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0 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
1.4.5 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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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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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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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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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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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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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履约信誉:
15
分;
业绩:
10
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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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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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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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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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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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
详细评审的投标
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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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
前
3
名
通过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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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
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
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
1)
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也相同,按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项得分高的优先。若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项得分也相同,则履约信誉及信用评价细项得分高低顺序排序。
3.10.2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
4
名时,评标委员会
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人。若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名且没有超过
4
名时,不再进行评分(出现
评标价相等时除外
)。
3.10.
3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
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
“
明显低于其他投
标人报价
”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
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
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
成本价评估值
=最高投标限价×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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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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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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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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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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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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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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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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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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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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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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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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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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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5.2
分;
②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5.3
~
7.6
分;
③
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7.7
~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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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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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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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
12
分;
②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12.1~
16
分;
③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
16.1
~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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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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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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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5.2分;
②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5.3~7.6分;
③
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7.7~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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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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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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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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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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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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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
最低要求
)
得
7
.5分。
2.
每提供
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加 2.5分,最多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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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
|
1
2.5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总工
最低要求
)
得
7
.5分。
2.
每提供
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中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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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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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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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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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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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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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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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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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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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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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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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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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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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均得
1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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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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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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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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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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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
得
12
分,加分情况如下:
1.
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度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1年度
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 级的,加2
分;
2.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A 级的,加 3 分;
注:
a.加分不累加,1、2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 3 分。
b.投标人未参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
c.投标人未参加以上“b”中年度信用评价,并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
d.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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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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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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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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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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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
最低要求)得
6
分
,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
加分条件如下:
投标人近五年(
2018年7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各增加 10km,(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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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2
、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3
、
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