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613庆安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6-02-0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省道S613庆安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庆安县
  • 规模: 项目起自国道嘉临公路(G222)K504+757处,利用旧路走廊带自北向南布线,经鑫鹏广场小区后辟新线跨格木克河,经格木克河堤坝后向西布线,经高铁庆安南站,止于鹤哈高速(G1111)至三莫公路连接线,全长2.981公里
  • 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2-04 14:03:10
存证哈希值:
2622E8AF63F04C1076F13BDA8CA434628D173DAF9B32F805A7502E7FFBF0A67E
区块高度:
18088935
省道S613庆安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613庆安高铁站连接线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庆安高铁站连接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5〕393号)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庆安县。 2.2 建设规模: 项目起自国道嘉临公路(G222)K504+757处,利用旧路走廊带自北向南布线,经鑫鹏广场小区后辟新线跨格木克河,经格木克河堤坝后向西布线,经高铁庆安南站,止于鹤哈高速(G1111) 至三莫公路连接线,全长2.981公里。全线设置大桥 105.26 米/1 座,涵洞6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 4 处 。(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9月15日,总工期199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6 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不划分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等情况见下表: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 (元)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91207749.3元 2.8 招标控制价:91207749.3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属于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 (2)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完成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同时具备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10月-12月);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5)信誉要求: 1)近五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2)近五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近五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五年(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 6)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参加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填报的资质等信息,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或“黑龙江省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2月5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没有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递交工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前)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线上开标人员进行线上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参加线上开标及解密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6.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电子投标工具在“www.bqpoint.com”的下载中心下载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公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8.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8.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8.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绥化市 电    话:0455-8315930 招 标 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庆安县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 18814713579 代理机构:中审润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长江路180号 电    话:13304630975 电子邮箱:1984647613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