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通讯设施迁移还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通讯设施迁移还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本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 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林口县与牡丹江市阳明区行政交界处,利用旧路向南布线,在五林镇东2km处向西南方向离开旧路开辟新线,由五林镇南侧绕越五林镇,在五林镇南侧1km处回归旧路,并沿旧路布线,途经五星村、四岗村、庆丰村,终于国道(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与柴河互通道口交叉口处,建设等级:二级公路,路线全长21.205km,总占地面积40.1公顷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通讯设施迁移还建工程施工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通讯设施迁移还建工程已由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黑交发
[2022]513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改扩建工程通讯设施迁移还建工程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
2.3项目概况
: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
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林口县与牡丹江市阳明区行政交界处,利用旧路向南布线,在五林镇东2km处向西南方向离开旧路开辟新线,由五林镇南侧绕越五林镇,在五林镇南侧1km处回归旧路,并沿旧路布线,途经五星村、四岗村、庆丰村,终于国道(G201)鹤岗至大连公路与柴河互通道口交叉口处,
建设等级:二级公路,
路线全长
21.205km,总占地面积40.1公顷。
全线组立
440根8m电杆、40根10m电杆,拆除6.36万m24芯光缆、6.36万m48芯光缆,架空敷设6.81万m吊线、5.72万m12芯光缆、8.13万m24芯光缆、19.68万m48芯光缆、0.95万m96芯光缆,直埋敷设2.26万m带铠40芯光缆,新建7座人(手)孔井。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
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施工、验收、交付、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
及工程内容
: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段,即
A
1标段。
工程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6最高
投标
限价:
5,530,346元人民币
。
2.7
计划
工期:计划工期
1
35
日历天,
计划
开工日期
202
6
年
4
月
15
日
,
计划
交工日期
202
6
年
8
月
30
日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
:
具备
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5年1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六
个月,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含:
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或社保系统维护
须提供相关资料
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
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
)。
注: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和《
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要求的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要求:
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
施工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注:投标人须提供在其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5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六个月。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3.4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
2020年11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以交工报告或验收报告
时间
为准)投标人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通信线路改迁或
通信工程
施工项目
,
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2年11月1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截图为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4)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
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登记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
2
5
年
11
月
29
日
0
时
00分
至
20
2
5
年
12
月
4
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等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
递交
电子
投标文件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5.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
0
0,000
元人民币
/标段。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12
月
22
日
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开标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23
日
9时00分
。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2
号
)。
7.电子招投标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7.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国道鹤大公路林牡界至柴河道口段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兴隆街与镜泊湖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季先生
电
话:
1300988569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245号
联
系
人:
左先生
赵
女士
电
话:
0451-
55337711/
88100152
传
真:
0451-88100150
电
子
邮
箱:
55553978@163.com
监
督
部
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3-81209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