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二次)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11-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
  • 规模: 扩建浅圆仓3座、平房仓1栋;配套建设提升塔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 ; 包括但不限于:浅圆仓3座、平房仓1栋;配套建设提升塔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1-06 19:01:36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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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5003456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SG0000G250816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二次)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项目代码: 2409-231181-04-01-388430 。项目业主为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 70 % 企业自筹资金 30% ,招标人为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扩建浅圆仓 3 座、平房仓 1 栋;配套建设提升塔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项目各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浅圆仓 3 座、平房仓 1 栋;配套建设提升塔等附属设施及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总图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项目计划工期: 681 历天(含冬歇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12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7 10 31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且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算。重要节点工期:浅圆仓须在开工后 542 日历天(最迟不晚于 2027 6 15 日)具备 MEC 工程主要安装作业面;平房仓须在开工后 317 日历天(最迟不晚于 2026 10 31 日)具备装粮条件。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7708927.22

2.7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 其他说明:

2.8.1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另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202 5 7 月至 2025年 9 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4)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 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成立不满 3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由投标人提供,格式自拟) 的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个月内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3.5.4提供 投标人为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202 5 7 月至 2025年 9 月)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11 06 17 00 分至 2025 11 13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通过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11 27 09 0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 3 电子投标工具 "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 11 27 9 00 分。

6.3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iywwh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乌裕尔大街 469

联系 电话 0456-6627887

招标人: 中央储备粮北安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北岗区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 0456-686334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 9

联系人:高广顺、 王欢、 冯岩、贾文涛、于晓琳、陈星

联系 电话 010-64270624

电子邮箱: cfeitcbx@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