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二次批复)施工第三标段
- 项目名称: 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批复施工第三标段
- 项目地址: 绥化市青冈县
- 规模: 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857.77亩,田块岸坡防护1.611km,低洼地块回填8.56亩,秸秆填埋373m,谷坊7座,波浪桩护砌1.87km,沟头防护2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二次批复)施工第三标段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857.77亩,田块岸坡防护1.611km,低洼地块回填8.56亩,秸秆填埋373m,谷坊7座,波浪桩护砌1.87km,沟头防护2座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ZB-HLJ-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
2025】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冈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资金来源为
超长
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青冈县农业农村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第二次批复)施工第三标段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1.田块整治工程:土地平整857.77亩,田块岸坡防护1.611km,低洼地块回填8.56亩,秸秆填埋373m,谷坊7座,波浪桩护砌1.87km,沟头防护2座。 2.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沟衬砌9.415km,新建农道桥1座。3.其他工程:粪肥堆放场8810.93m²(实际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29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地点:绥化市青冈县。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
5
个标段,
不允许兼投
(主要工程内容和标段划
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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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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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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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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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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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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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镇东发村、劳动村、新富村、民强村
、新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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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平整
23.25亩,土地平整填坑8.56亩,侵蚀沟0.092公里,排水沟(石笼护砌)4.58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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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
.
2794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5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
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为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7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投标人为“青冈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六十二标段”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6年2月6日17时00分至2026年2月1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6年3月2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9.其他
9.1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
缴纳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青冈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455-3225782
招
标
人:
青冈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0455-3225782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13613655437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阳明滩大桥交口外滩
1898-A4栋1单元90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