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友谊县乡镇人居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建设乡兴华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友谊县乡镇人居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内容:建设乡兴华村污水管道、建设乡兴华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乡兴华村电气工程、凤岗镇凤岗村污水管道、凤岗镇凤岗村污水处理站、凤岗镇凤岗村电气工程、新镇乡新镇村污水管道、新镇乡新镇村污水处理站、新镇乡新镇村电气工程 ; 2.3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4669625.79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建设地点:建设乡兴华村、凤岗镇凤岗村、新镇乡新镇村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5
项目详情
友谊县乡镇人居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第
二
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0000G24091900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友谊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友谊县发改局关于友谊县乡镇人居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友发改字〔
2023〕23 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部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友谊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友谊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友谊县乡镇人居生活污水处理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
;
2.2 建设内容:
建设乡兴华村污水管道、建设乡兴华村污水处理站、建设乡兴华村电气工程、凤岗镇凤岗村污水管道、凤岗镇凤岗村污水处理站、凤岗镇凤岗村电气工程、新镇乡新镇村污水管道、新镇乡新镇村污水处理站、新镇乡新镇村电气工程。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第二标段
招标控制价:
14669625.79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
:
建设乡兴华村、凤岗镇凤岗村、新镇乡新镇村
。
2.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10
月
30
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
5
年
04
月
27
日;共
180
日历天
(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
2024年
6
月至
2024年
8
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
3.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
6
月到
2024年
8
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
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09月
20
日
20
:00时至
2024年09月
27
日
20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
5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4年10月1
5
日
09时00分
。
5.3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本次招标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2其他事项
:
8.2.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8.2.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2.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友谊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0469-5998008
招
标
人:友谊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0469-58230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木兰街
4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6210321
电子邮件:
hljhxzt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