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通河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通河县发布时间:2025-03-1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河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标段
  • 项目地址: 第一标段:清河镇西北河村河东屯
  • 规模: 本项目位于通河县所辖的7个村屯内进行道路改造和道路加宽,道路总长度9302.9m,道路总面积42440.36㎡,其中路面改造面41891.86㎡,道路加宽面积548.50㎡,新增涵管48处
  • 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清河镇西北河村河东屯、清河镇清河村;第二标段:三站镇兴凤山村兴隆岗屯、三合村团结屯、东沟屯、浓河镇民权村民富屯、通河镇新安村新安屯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18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其中: 第一标段:清河镇西北河村河东屯:道路硬化长度2583.4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10333.6㎡,新增涵管16处,其中新增400涵管13处、600涵管2处、800涵管1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3 21:42:1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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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2606319

通河县 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Y0111G2503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河县 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通河县 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发【2025】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村级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第一标段:清河镇西北河村河东屯、清河镇清河村;第二标段:三站镇兴凤山村兴隆岗屯、三合村团结屯、东沟屯、浓河镇民权村民富屯、通河镇新安村新安屯。

2.3项目建设 内容 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通河县所辖的 7个村屯内进行道路改造和道路加宽,道路总长度9302.9m,道路总面积42440.36㎡,其中路面改造面41891.86㎡,道路加宽面积548.50㎡,新增涵管48处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计划工期: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共183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划分 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其中:

第一标段:清河镇西北河村河东屯:道路硬化长度 2583.4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10333.6㎡,新增涵管16处,其中新增400涵管13处、600涵管2处、800涵管1处。清河镇清河村:改造道路总长度1764.3m。道路硬化面积11737.46㎡,硬化宽度4-11m;位于镇直路进行双侧加宽(现状路面宽度4m,本次双侧各加宽0.5m),道路长度548.50m,道路加宽面积548.50㎡。新增3处600涵管。

第二标段:三站镇兴凤山村兴隆岗屯:道路硬化长度 937.00m,硬化宽度 4m,路面面积3748.00 ㎡,新增9处600涵管。三站镇三合村团结屯:道路硬化长度416.70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1666.80㎡,新增4处600涵管。三站镇三合村东沟屯:道路硬化长度402.00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1608.00㎡,新增2处600涵管。通河镇新安村新安屯:道路硬化长度1723.30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6893.20 ㎡,新增7处600涵管。浓河镇民权村民富屯:道路硬化长度1476.20m,硬化宽度4m,路面面积5904.80 ㎡,新增6处600涵管1处400涵管。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3070034.79元,第二标段2938965.2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 3个月(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 5 3 20 9 00分至202 5 3 26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 25 4 10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 .2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9.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1-57436101

招标人: 通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址:通河县喜鹊街应急管理局 2楼210室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7436117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 88号

联系人: 陈永久

话: 0451-81888888(分机号转 3101 )、 1677806567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