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龙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四标段
- 项目地址: 龙江县杏山镇,实际项目区以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 规模: 约11.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规模以2026年最终批复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四标段 2.2建设地点:龙江县杏山镇,实际项目区以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 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机井物探)、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书、预算书(招标控制价)、图纸、设计交底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01
- 开标时间: 2025-11-12
项目详情
龙江县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212G25102000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江县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以
黑农厅函
[2025]902号
批准
,建设资金
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
为
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勘测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龙江县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四标段
2.2
建设地点:
龙江县杏山镇,实际项目区以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2.3
项目规模:
约
11.99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
规模以
2026年最终批复
为准。
2.4
勘测设计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4
0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
,
并提
供服务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
(
机井物探
)
、编制
初步设计、概算书、预算书
(招标控制价)、图纸、
设计
交底
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4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发现兼投
者,取消其
所有标段投标和中标资格。
2.8
最高投标限价:
财政预算评审后勘测设计费
的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且同时具备
①
②③以
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
业
甲
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
②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专业范围
包括工程测量)
乙级
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或水利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
3个月(2025年0
8
月
-2025年
10
月)企业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
退休证明
和返聘合同
。
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根据项目管理需
要随时增加岗位或
人员,人员增加但勘测设计费用不予追加。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资质条件
①②,参与联合体的成员≤2家
。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
核: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
“黑名单
记录
”的,
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
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
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
”
(http
:
//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以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www
.
gsxt
.
gov
.
c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以
“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提供投
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22年
10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
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
: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4.3
自
2022年
10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
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
。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黑龙江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投标,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
10
月
21
日
17
时
00分至2025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2
日
09时00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 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
2025年
11
月
12
日
09时00分
。
7.3
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
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ggzy jyw.hlj.gov.cn/)发布
。
10.其他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 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龙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
310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156632280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久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
39号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0452-2728999
12.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13.受理投诉渠道
13.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
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
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
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
(网址:
http
:
//www.hljggzyjyw.org.cn/
),依法在网上
提起异议、投诉。
13.2 线下投诉渠道
1
县(市)区营商环境监督局(举报中心)
地址:龙江县通达街
1号
电
话:
0452-5841299
邮箱:
ljxysjts@163.com
2 龙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龙江县龙江镇建设路
433号
电
话:
13703692919
邮箱:
584396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