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抚远市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抚远市海青乡永发村
- 规模: 6.36万亩; 2.4主要建设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沟疏浚25条,长度38.498千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海青乡永发村; 2.3建设规模:6.36万亩; 2.4主要建设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沟疏浚25条,长度38.498千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2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抚远市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批复》(佳农局函【2021】17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抚远市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GZ211137FW8888-006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远市2021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抚远市海青乡永发村; 2.3建设规模:6.36万亩; 2.4主要建设内容:1.灌溉与排水工程:排水沟疏浚25条,长度38.498千米。布置建筑物173座。2.田间道路工程:田间道路54条,总长度62.322千米。3.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118.420千米,低压电缆20.500千米,变压器205套。所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2月03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11月20日,总工期352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1,192,538.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8年10月01日至2021年10月31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吴涛 联系电话:15946591919 招 标 人:抚远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周达 联系电话:13946012035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星光耀广场办公一号楼29层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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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