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发布时间:2025-12-31来源: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 规模: 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包括新建DN150~DN1800管道43490米、检查井及沉泥井1528座、污水提升泵站3座、一体污化水处理站1座、管道清疏1104米
  • 范围: 按代建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公示标题: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类型:正常

公示开始时间:2025-12-31 15:00:07

公示结束时间:2026-01-04 23:59:59

公示发布时间:2025-12-31 15:00:07

公告内容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 -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1600-04-01-111895

投资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 -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 -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公示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城市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二期) -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二期工程之和平花园至迎客大道段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 5 . 12 . 30

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

排名

备注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93.01

1

1中标候选人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2.17

2

2中标候选人

汇昇筑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2.05

3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源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费率): 1.139%

质量 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黄冰维

资质资格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44036571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费率): 1.185%

质量 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张军

资质资格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44033446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汇昇筑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费率): 1.196%

质量 承诺

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期 (交货期)

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将工程移交给相关管理部门之日止,包含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总监理工程师:韩波

资质资格

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号: 50003528

业绩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业绩情况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部门

河源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 2号楼202室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62-313320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河源江东新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62-3133137

联系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 98号一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6 1 1

公示结束日期

2026 1 4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相关附件

投标文件公示.rar 评标报告-脱敏.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