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

穆棱市发布时间:2025-03-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
  • 项目地址: 马桥河镇
  • 规模: 拟新建一栋1层锅炉房,建筑高度6.20m,面积157.66㎡,两个大门、两个非机动车棚以及室外道路、室外铺装、绿化、室外管网等室外配套内容
  • 范围: 新建锅炉房及厂区道路硬化、绿化、围墙、电力、弱电、给排水、采暖及消防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3-11 16:45:02
存证哈希值:
2A33A9211E6EC46E275DDDE75F27382D95ED96961D01FDE877026EBF9814D9C0
区块高度:
6353639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 -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305G2503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 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项目代码: 2403-231085-04-01-181601 ,招标人为 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本次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 的配套工程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经济开发区双碳园 -锦富(鸿昌)氧化石墨烯应用项目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 马桥河镇(穆棱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新建一栋 1层锅炉房,建筑高度6.20m, 面积 157.66㎡,两个大门、两个非机动车棚以及室外道路、室外铺装、绿化、室外管网等室外配套内容。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 质量保修期 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 5 计划工期 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质量 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2. 7 最高投标限价: 13507585.97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9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资金、 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备有效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下同)应当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为 投标 单位在职人员 ,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 3个月 202 5 1 -202 5 3 的社保记录(提供任一保险记录证明材料均可)。 (建办市函 [ 2019 ] 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需提供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非投标单位原因无法提供 202 5 2 月社保记录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盖章说明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截图,可提供 202 4 12 -202 5 2 月的社保记录

3. 4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的要求,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 1人,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人,资料员1人。 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 ,专业应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投标人可 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5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年指 20 22 1 1日 至投标截止日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不得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 投标人 没有 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和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以投标截止日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网站 公布的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 不得 存在拖欠工程款及拖欠农民工工资 且未完成整改的 情形

3. 5 .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 时间为 202 5 3 11 17 0 0分至202 5 3 18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日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日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评标、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 评定分离 工作指引》黑建建 [ 2021 ] 5号、<关于发布牡丹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的通知>牡建政发[2023]64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哈住建发 [ 2024 ] 41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 0453-3123601

招标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下城子工贸区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方式 1369464960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 6栋8号商服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1193336-801

电子邮箱: dj2024@88.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